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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县农村土地功能提升建设项目高峰段(寇家坝乡村民宿)已由 ****点击查看委员会 以 **发改委发【2021】42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点击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附属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 建设地点: **县高峰镇大井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主体附属设施工程,包含:楼地面地砖铺装 370㎡,微水泥楼梯施工128㎡,花岗石地面铺设114㎡;石墙基础70m3;电力电缆敷设1000m,电线敷设 6300m;空调风管机 8 台、空调挂机 1 **装;传菜井电梯1座;化粪池 1 座及配套设施施工。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9.97 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上述工作内容对应的配套附属工作(包含完成本招标范围全部工作所需的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成品保护、清理及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及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 地 址: | **市**县高峰镇锦绣街1号 | 地 址: | **市**区**拉特芳斯二街区2栋0823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何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岑德凯 |
| 电 话: | 139****点击查看2939 | 电 话: | 023-****点击查看0396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点击查看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点击查看71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