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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 2025-02-19
一、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东校区博雅楼南侧卫生间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包别1 | ****点击查看 | **市**区惠苑路中段北侧7#104号 | 报价:656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包别1 | ****点击查看东校区博雅楼南侧卫生间改造工程 | 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 6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 赵海洋 | 皖234****点击查看39203 |
五、评审专家:
孟超(第1包别采购人代表),张继升,赵永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金额的70%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459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庐州大道58号吉瑞泰盛2号综合楼18楼,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3617。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曹山路962号
联系方式:0552-****点击查看82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庐州大道58号吉瑞泰盛2号综合楼18楼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361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鹏、黄莹
联系方式:152****点击查看8511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