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号教学楼部分教室智慧化改造需求公示(2025-JLPFNJ-W1008)(第1包)-政府采购意向

四号教学楼部分教室智慧化改造需求公示(2025-JLPFNJ-W1008)(第1包)-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于 2025-05-30

采购需求公开

项目名称:四号教学楼部分教室智慧化改造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

名 称

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服务

时间

服务

地点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四号教学楼部分教室智慧化改造

1.采购内容:改造8间智慧教室,主要包括6间普通教室和2间阶梯教室,采购内容包括显示系统、扩声系统、录播系统、中央空调、讲台、课桌椅、智慧灯具及配套环境改造。

2.主要功能:实现多维信息采集、全过程自动化录播、直播等智慧教学功能等功能。

3.满足的要求:8间教室可以实现同步直播和智慧控制。

279.766

2025.06-2025.08

**市**区

2025.06

四、投标(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点击查看商行****点击查看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军委装备发展部列入装备承制单位重大、严重失信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点击查看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点击查看部队装备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履行合同并承担招标项目任务;供应商有企业工商登记、税务登记证明、法人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特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五、需求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以纸质版形式线下送至采购机构(地址联系采购机构邮箱:PFNJCG@163.COM)

1.反馈意见应写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由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支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也不做书面回复。

六、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发布。

七、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10日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助理、陈助理

办公电话:025-****点击查看0372、025-****点击查看0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