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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桂****点击查看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有效盘活****点击查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以下简称“养老服务用房”)国有资产,****点击查看社区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提升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切实满足辖区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参照国内“公建民营”“物业服务+养老服务”等典型运营模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相应资质和运营能力的社会专业机构,无偿使用部分配套养老服务用房,择优确定运营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用房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征集用于运营的养老服务用房,均为**区住宅小区按规划配套建设、已正式移交民政部门管理的国有资产,共2处,具体信息如下表所示。所有****点击查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重点提供生活照料、助餐配餐、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保健康复、日间照料、助浴助洁、紧急救援、健康管理等多元化服务。严格参照《****点击查看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物业****点击查看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建房〔2020〕92号)相关要求,严禁挪作他用、出租、转让、抵押或变相经营。运营期间,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助餐服务仅限配餐、保温、分餐环节,不得现场烹饪,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服务安全合规。
| 序号 | 配建小区名称 | 小区地址 | 配建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 1 | 润实嘉园小区(山河公馆) | **区**路17号 | 304.24 | 已交付、未装修 |
| 2 | 龙光普罗旺斯 | **区凯风路7号普罗旺斯北区 | 414 | 已交付、已装修 |
(二)使用方式
本次征集采用“公建民营、免租使用、规范运营”模式,参照其他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相关经验,具体要求如下:
1.免租使用。所有征集的养老服务用房实行免租金政策,运营方需自行承担房屋装修(须符合适老化标准及消防规范)、日常维护、水电燃气、物业管理及运营管理等全部费用,****点击查看民政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
2.运营期限。首次签约期限为5年,****点击查看民政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优先续约,续约期限不超过3年,累计运营期限不超过15年;考核不合格的,立即终止运营协议,收回用房使用权。
3.遴选原则。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综合考量应征机构的运营方案、资质等级、服务能力、行业信誉、过往业绩等因素,择优确定运营主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及相关部门监管。
二、应征主体资格
应征主体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相关内容,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可持续运营能力。
****点击查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能力,拥有与运营规模相匹配的专业管理团队,护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均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开展助餐配餐服务的,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如需委托第三方供餐,应委托具备合法配餐资质的机构,并签订正式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食品安全责任。
(四)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失信行为,未发生养老服务领域安全事故、重大投诉纠纷,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状况良好(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佐证)。
(五)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能够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点击查看社区养老服务的各项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
(六)具备连锁化养老运营经验者优先;具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经验和成功运营案例者优先。
三、应征需提交材料(一式2份,密封提交,加盖单位公章)
应征主体需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征资格:
(一)《应征申请书》:需明确意向运营点位、运营期限、服务承诺,简要概述运营方案核心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二)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资质证明材料:包括养老服务相关资质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自有供餐)或委托供餐协议及受托方资质证明(委托供餐)、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相关证明,从业人员资质证书、健康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四)详细运营方案:参照国内典型运营案例,结合我区实际及意向点位情况制定,内容需包含但不限于:适老化装修设计图纸及预算、服务项目设置(需贴合老年人需求,涵盖公告明确的各类服务)、人员配置方案、收费标准(需符合公益属性,明码标价)、安全管理措施、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服务质量标准、运营资金保障计划及服务承诺等。
(五)信用与无违规证明材料:包括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记录及养老服务领域安全事故、投诉纠纷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六)业绩与能力佐证材料:过往养老服务运营案例证明(如运营合同、服务评价、获奖证书等)、专业团队介绍、运营资金证明等相关材料。
(七)其他补充材料:应征主体认为可体现自身资质、服务能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遴选流程
1. 公告发布:****点击查看政府官网发布本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22日),应征主体可在公告期内查阅相关信息、准备应征材料。
2. 材料提交:应征主体需在公告截止之日前,将密封完好的应****点击查看民政局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
3.资格初审:****点击查看民政局牵头,联合****点击查看小组,对提交的应征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应征主体。
4.综合评审:组建由民政、财政等部门工作人员及行****点击查看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征主体的运营方案、资质能力、过往业绩、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运营主体。
5.公示公告:拟运营****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点击查看民政局反映,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拟运营资格,依次递补。
6.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区民政局与拟运营主体签订《象****点击查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运营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运营要求、考核标准等相关内容,拟运营主体需在协议签订后60日内完成装修并启动运营。
五、监督管理
(一)运营期间,****点击查看民政局牵头负责对运营主体的服务质量、安全管理、资金使用、用房使用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约、退出的重要依据。
(二)运营主体需严格按照运营协议及相关政策规定开展服务,****点击查看民政局报送运营情况报告,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如有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情节严重的,立即终止协议,收回用房使用权,并记入行业信用档案。
(三)本次征集工作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干预遴选工作,确保遴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六、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市**区环**二路15号民政局办公楼
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0773-****点击查看633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未尽事宜,由****点击查看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