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河口镇涓水村大鹏西路天易二期弃土区改造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湘潭县河口镇涓水村大鹏西路天易二期弃土区改造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9-02

招标详情

湘潭县河口镇涓水村村支两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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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经**县**镇涓****点击查看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县**镇涓水村大鹏西路天易二期弃土区改造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镇涓水村大鹏西路天易二期弃土区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点击查看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2024年一次性解决涓水、卓江、中湾弃土区24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县**镇涓水村大鹏西路天易二期弃土区改造建设工程

②、项目地点:**镇涓水村

③、项目内容:对涓水村弃土区进行挖机清障、货车运土等(详见涓水村大鹏西路天易二期弃土区改造建设工程预算书)

④、工程预计投入资金498500元。

3、项目要求:

①施工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全员购买意外保险,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②严格按照预算清单内容、根据甲方要求及相关验收标单位标准施工,施工期间工程质量及安全作业由施工方负责,甲方负责监督。

③严格按照国家的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4、付款方式:乙方全额带资(含税),工程竣工后,经甲方及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根据上级专项资金到账情况分批分次予以支付(专款专用)。

5、工期要求:要求在2025年10月20日前全部竣工,达到验收标准。

6、其他事项:参考本工程承包合同。

二、招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8日10时至2025年9月1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财政所一楼)。

3、报名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证明等。

②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矛盾纠纷等情况概由乙方自行协商解决

③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本人不能到位的还应出具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④村专职干部、****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及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村招投标。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

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招投标时间 :以电话通知为准。

6、招投标地点:**镇涓水村村部

7、本工程甲方不提供现场考察,由参加投标者自行考察

报名联系人:欧阳洋 联系方式:131****点击查看8588

三、招标办法

1、本工程招标活动由****点击查看主持进行。

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金额下浮控制在10%以内

(1)以报价最接近有效报价的平均值者中标;

(2)当出现接近平均值上下报价相等的,以低于平均值者中标;

(3)当以上2种情况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符合条件的,以报价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点击查看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五、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无异议后,签署施工合同。

2.投标单位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名续上,原则上不重新招投标)。

3.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点击查看

2025 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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