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 发布时间2025-06-18 16:19:08 |
1.项目名称:2025****点击查看广场局功能使用调整及结构加固改造土建项目(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2.招标失败情况说明:
本项目于2025年05月20日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23时59分至2025年05月26日23时59分,至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09时30分(**时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数量为5家,经评审本次招标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故本次招标失败。
3.失败公告公示期:现将该项目失败公告予以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自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逾期将不再受理。
4.失败公告公示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点击查看.cn)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万先生
电话:186****点击查看0276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邢女士
电话:131****点击查看8306
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异议受理电话:186****点击查看0276(招标人)、131****点击查看8306(招标代理)
异议受理邮箱:****点击查看@163.com(招标代理)
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视为非有效质疑(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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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