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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以下简称“比选代理机构”)受 ****点击查看 (以下简称“比选人”)的委托,拟对 **市**区光华街道临时垃圾收集点提标提质改造项目 进行公开比选,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范围:
本项目为**市**区光华街道临时垃圾收集点提标提质改造项目,比选范围详见第六章服务内容。
二、最高限价:
财政性资金:449617.3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8560.44元,规费:6712.31元)。
三、参加本次比选单位的资质条件:
(一)参选人应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参选人还应满足的其它特定条件:
1)参选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四、比选公告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在“****点击查看信息栏”上发布。
五、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5年09月03日至2025年09月09日09时00分-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①现场办理:经办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资料:参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项目报名表(见附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参选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项目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盖单位鲜章。
②网络办理:参选人须提交以下资料:参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项目报名表(见附件)、单位介绍信(见附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付款截图(以上均需盖单位鲜章)并将相应材料通过QQ邮箱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审核(QQ邮箱:
2、比选文件发售地点:**市**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B区11楼01号(****点击查看)。
3、本项目比选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份,收款方式:现场缴纳或者通过转账到支付宝账号180****点击查看1188进行购买(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得转让)。
注: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外,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参选人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参选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查验。
4、参选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获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参选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六、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0日11:00(**时间)。
七、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市**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B区11楼01号(****点击查看)开标厅。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比选响应文件。
八、比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比选时间:同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九、比选地点:**市**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B区11楼01号(****点击查看)。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门街19号;
联系人:史老师;
电话:028-****点击查看4522 。
比选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B区11楼01号;
联系人:凡老师
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2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