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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中学转塘校区音乐舞蹈特色班教学场地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25 日13点30分00秒(**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学转塘校区音乐舞蹈特色班教学场地改造
预算金额(元):****点击查看000
最高限价(元):****点击查看618
采购需求:****点击查看中学转塘校区音乐舞蹈特色班教学场地改造工程,具体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依据:[2025]6656号;
最高限价:****点击查看618元;
类型:工程项目。
合同履约期限:按采购文件规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是;
□否,不接受联合体理由:。
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有特定资格要求:
4.1 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
4.2 特定资格要求: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点击查看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
4.3 特定资格要求: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
4.4 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8月25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 日13点30分(**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
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8月25日13点30分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 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点击查看.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转塘环山路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联系联系方式(询问):0571-****点击查看3502
质疑联系人:余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点击查看3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上**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付工
联系联系方式(询问):153****点击查看3926
质疑联系人:周经理
质疑联系方式:0571-****点击查看7316
3.****点击查看管理部门
名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监管处 /****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中心(**)
地址:**市上**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点击查看7671,0571-****点击查看0218
政策咨询:陈先生、厉先生,0571-****点击查看0460、****点击查看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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