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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中心住院楼防水工程 ****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8月19日9: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住院楼防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万元
最高限价:24.52952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点击查看中心住院楼防水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证书复印件、采购公告前近三个月(2026年5月-2026年7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点击查看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相应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点击查看.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点击查看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
1.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应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③采购文件获取表。
2.供应商可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现场领取须携带上述所有资料纸质件加盖公章,至**市**区秣陵街道中科路7号6幢601B获取;线上领取须将上述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电子件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经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采购文件。
3.售价:0.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9:00(**时间)
地点:**市**区秣陵街道中科路7号6幢601B
五、开启
时间:2026年8月19日9:00(**时间)
地点:**市**区秣陵街道中科路7号6幢601B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原公告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要求,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供应商须提供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4.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点击查看**中心
联系人:程工025-****点击查看3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秣陵街道中科路7号6幢601B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7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025-****点击查看7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