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人民医院2026-2028年度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遂昌县人民医院2026-2028年度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发布于 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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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人:****点击查看(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单位盖章)

2026 年 09 月 24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点击查看2026-2028年度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2026-2028年度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委托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点击查看2026—2028年度小型零星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位于****点击查看内。

2.2招标范围:****点击查看2026—2028年度小型零星工程施工。

2.3施工工期:按招标人要求。

注:本文件所指零星工程为招标人根据自身管理需要提出的后勤服务提升、医院改扩建过渡、房屋设施修缮、安全及交通保障等相关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点击查看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上述3.9-3.13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地点:****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社区理想湾**18幢202室),联系人:王爱萍 联系电话:0578-****点击查看328。

5.3报名方式:投标人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点击查看@qq.com)获取招标文件。

5.4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①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报名表;

③投标承诺书(承诺书(一)、承诺书(二))

提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5日09时30分(**时间)。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社区理想湾**18幢202室)

6.3开标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09时30分(**时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公告在“****点击查看(https://www.****点击查看.com/)、**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https://b.zhengcaiyun.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县妙高街道**路 1 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

联系人:杨根花

电话:0578-****点击查看943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县理想湾**18幢1单元202室

联系人:章雨蓉、王爱萍

电话:0578-****点击查看328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4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县妙高街道**路 1 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

联系人:杨根花

电话:0578-****点击查看94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县理想湾**18幢1单元202室

联系人:章雨蓉、王爱萍

电话:0578-****点击查看328

1.1.4

工程名称

****点击查看2026-2028年度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1.1.5

建设地点

位于****点击查看内。

1.1.6

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点击查看2026—2028年度小型零星工程施工

1.3.2

工期要求

按招标人要求。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2(4)

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

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

□(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

□(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

□(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

□(4)其他约定: / 。

2.其他: / 。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 /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

召开地点: / 。

1.11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且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报经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同意,分包合同报监理和发包人备案。

分包金额要求: / 。

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其他要求: / 。

1.12.2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控制价及明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 9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联系方式:0578-****点击查看328 联系人:章雨蓉、王爱萍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

同2.2.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 / ;

√技术标;其他投标资料: / ;

√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 / ;

√资格审查资料;

其他投标资料: /。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3.2.3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

3.2.4

投标人投标下浮率有效区间

4.0%-9.9%(投标下浮率超出该区间的,不进入商务标评审)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

3.3.1

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10000元。

2.交纳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保单)、现金。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担保保函由政****点击查看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开具对象为****点击查看,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必要的基本信息。

(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

(3)保证金的退还:除入中标选人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退还。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3.其他: /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点击查看银行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

(4****点击查看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5

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制件。

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

√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

√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注意: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并本人手写签名)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

□5.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6.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7.投标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8.投标保证****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并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

9.省外企业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

√10. ①委托代理人连续12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

②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单位最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可在企业所在地“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或“政务网”上打印,能扫描二维码或验证);

③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包含但不限于前附表10.4第2点须提交的资料(如有)]。

3.7.3

(1)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或签字)。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或签字)即可。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3.其他要求: / 。

□3.7.3(3)

业绩证明文件

要求

□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

其他: / 。

3.7.4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资信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分别为:1份正本,4份副本(注:各部分正本与副本包装在同一个密封袋内),并提供与所有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PDF格式文档(U盘形式提交)一份密封在商务投标文件中。

4.1.1

投标文件外包装和密封要求

1. 纸质投标文件一律采用胶装成册,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资信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太厚可分册装订))。四部分应分开单独包装在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在商务投标文件内),并在每个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1.2

封套上应载明

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

(项目名称) 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资信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

招标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其他: /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09时30分(**时间)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社区理想湾**18幢202室)。

4.2.3

投标文件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其他: / 。

4.2.5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

3.投标人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

5.1

开标应到场人员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的,或未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予以退回。(注:法定代表人以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中登记的姓名为准。)

5.2

开标程序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组成。

6.3

评标办法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3.√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4.其他: / 。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2名中标候选人(不足2名全数推荐)

□2.评定分离:/。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点击查看(https://www.****点击查看.com/)**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https://b.zhengcaiyun.cn/)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1

确定中标人

√****点击查看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点击查看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点击查看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点击查看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其他: / 。

7.2.3

□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

/

7.2.4

□考察、质询

/

7.2.5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

7.2.6

□现场面试

/

7.2.7

□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

/

7.2.8

□定标方法

/

7.2.9

√中标公告媒介

公告媒介:****点击查看(https://www.****点击查看.com/)**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https://b.zhengcaiyun.cn/)

7.2.10

□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2.11

□重新定标

1、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4

履约担保

及工程款支付

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各入围单位分别缴纳人民币壹万元。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 /

履约担保的形式:****点击查看银行保函或工程综合保险合同或担保保函。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点击查看、 136****点击查看7007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点击查看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资格审查内容:

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

□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

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

⑥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⑦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⑧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

⑨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

⑩其他:委托代理人未提交连续12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提交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提交在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可在企业所在地“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或“政务网”上打印,能扫描二维码或验证)。

(2)初步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④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

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⑥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

⑦其他: / 。

(3)技术标评审内容:

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②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③生产措施存在重**全隐患的;

④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⑤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⑥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⑦技术标采用暗标的,未按照暗标的要求编制的;

⑧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

⑨其他:技术投标文件页数超过100页(包括封面、目录、图表)的 。

(4)商务标评审内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

②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

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

⑤经评标委

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

⑥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

⑦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报价的;或未按要求签署投标承诺书(承诺书(一)、承诺书(二)),或承诺书内容存在实质性偏离,不满足招标文件约定承诺事项的。

⑧投标报价的表格中主要内容缺项严重或主要表格缺页或主要表格缺少的;

⑨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

⑩其他: 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规定的 。

(5)其他: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点击查看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④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项,投标人须知第1.4.4项、1.12项和3.6项规定执行的;

⑤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⑥投标函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载明的质量目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目标的;

⑦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要求等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

⑧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

注:****点击查看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

10.2

异议与投诉

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其他: / 。

2.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2)其他: / 。

10.5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点击查看委员会的要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0.7

特别说明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

2.商务标编制:****点击查看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4)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3.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噪声污染防治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如涉及上述情况收到首个零星施工任务后 7 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扬尘噪声及在线监测实施方案。

4.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

5.价款结算方式:

√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6.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

(2)民工工资支付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点击查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无欠薪”建设领域相关工作的通知》(丽建发[2018]92 号)及其它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其它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函,中标后履约全过程若出现工资拖欠、投诉、群体性事件等违规情形,严格按合同条款约定承担对应违约责任。

7.实施BIM的内容: / 。

8.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9.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 / 。

10.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

11.中标价如出现《**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以下简称《2018 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

12.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13.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 《**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

14.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5.本次招标项目严格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浙建质安函〔2025〕366号)、《**省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导则(试行)》,中标人应当选用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确保按图施工,并加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施工质量控制。投标人须承诺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及相关规范,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并纳入文明施工内容,后续将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土方平衡论证。

16.其他:(一)中标单位应落实在建工地的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场地道路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土方开挖湿式作业、暂不开放地块临时绿化“七个百分百”防尘措施、噪声污染防治、建筑垃圾减量化,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该成本费用,对落实不到位的将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置,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不良信用评价。

17.服务内容及要求

(1) 所指零星工程为招标人根据自身管理需要提出的后勤服务提升、医院改扩建过渡、房屋设施修缮、安全及交通保障等相关工程。

(2) 入围单位收到任务分配通知后,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任务签收并在业主要求的时间范围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不得无故拒绝、推诿、拖延。

(3) 合同期内,项目分配根据招标人要求,中标单位任务分配时,中标人无条件服从任务分配。

18.商务要求

(1) 服务地点:****点击查看院内(**县妙高街道**路1号****点击查看新院区)

(2)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通过验收,且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并经结算审计后支付结算审计价的98.5%,剩余结算审计价的1.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

(3) 部分工作流程和费用:****点击查看医院水源、电力等院内**时需****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沟通,严格履行院内申请审批流程。接水、接电作业须在发包人水工、电工等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下开展,明确接驳点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承包人私自接驳院内水、电**,由此产生安全事故及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由甲方在对应零星工程结算审计价款中统一予以扣减。

(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承包人通过发包人考核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服务期限内已开展的项目继续由中标人负责,直至项目结束。

(5)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5.1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 限期改正。监理人或发包人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承包人有违约行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违约通知,要求承包人必须在监理人或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同时,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 元。

(2) 一般违约责任。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主动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 2000 元 / 次;若承包人再犯性质相同的违约行为,第 2 次 3000 元,2 次以上 4000 元 / 次。

(3) 严重违约责任。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主动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 10000 元 / 次;若承包人再犯性质相同的违约行为,第 2 次 20000 元,2 次以上 30000 元 / 次。同时发包人可根据违约情节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全部合同,承包人承担解除合同造成的相关责任和损失。

(4) 解除合同。当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全部合同的条件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解除全部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承包人时解除合同即生效。

(5) 赔偿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5.2 限期改正责任累计达到三次除按限期改正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外,还需按一次一般违约责任承担责任;一般违约责任累计达到三次除按一般违约责任承担责任外,还须按一次严重违约责任承担责任。 5.3 承包人违约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抵扣,承包人不得有异议。如在当期工程款无法扣付;或扣除当期工程款会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时,可直接从履约担保中扣除。发包人有权得到此项约定违约金而不提供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的证明。

5.4 工期延误方面的违约责任

【免责条款】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免责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医院诊疗工作紧急调整、科室临时停用 / 暂缓施工、政策停工、不可抗力、第三方原因等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节点滞后或开工延期的,免除承包人相应的工期违约责任,不予以扣款、追责。承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工期顺延。

1) 承包人违反合同书、《合同专用条款》或任务分配通知单约定延期开工的,每延迟开工 1 天,应给发包人支付 1000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延迟开工超过 10 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招标工程另行招标,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违约赔偿责任。 2) 承包人违反约定造成工程不能按照合同书、《合同专用条款》或任务分配通知单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延误 15 天以内的 (含 15 天),每延误 1 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 1000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逾期超过 15 天的(不含 15 天),承包人除必须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外,发包人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就该部分工程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 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一般节点工期延误时,发包人有权视严重程度做出一般违约至解除合同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应据实赔偿。4)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主要节点工期延误时,发包人有权视严重程度做出支付 2000元人民币 / 天违约责任至解除合同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应据实赔偿。

5.5 工程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

1) 发包人抽查承包人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时,发现所检材料、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合同、招标文件、推荐品牌及规范标准的,区分尚未投入使用和已经安装 / 上墙投入使用两种情形处置: ①材料尚未投入使用:承包人必须全部做退货、更换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②材料已经上墙、安装并投入现场使用(含临床医疗区域):除无条件拆除、返工更换合格产品外,承包人还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科室使用受影响、院感防控风险、患者相关影响等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按该单个零星项目对应批次材料价值,按以下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A. 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在 1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含 10000 元),承包人承担 1 次一般违约责任; B. 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 10000 元以上100000 元(含 100000 元),承包人承担 1 次严重违约责任; C. 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在 100000 元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D. 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不高于 10000 元(含 10000 元),同一承包人在本项目履约周期内累计进场材料抽检不合格达 3 次的,承包人承担 1 次严重违约责任。 若不合格材料已经用于临床、病房、手术室等医疗相关区域,无论材料批次金额大小,直接提升一档违约等级处置。承包人擅自更换合同约定材料品牌,或未经发包人书面认可选用非推荐品牌,参照本条第 1) 款标准认定违约等级、承担违约责任。 2) 施工过程实体质量管控(竣工前) 承包人各分项工序应当执行报验制度,隐蔽工程、防水、管线改造、医用区域装修改造必须报验,经发包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经发包人检查,实体工程存在质量缺陷: 1>一般性质量缺陷(墙面开裂、局部空鼓、细部处理不到位等,不影响医疗使用安全),承包人限期整改返工,整改不到位的,计 1 次一般违约责任; 2>存在结构性缺陷、防水失效、管线接错、院感相关隐患、影响病房 / 诊室医疗使用安全等重大实体质量问题,无论分项造价高低,计 1 次严重违约责任;造成科室停用、医患安全风险的,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3) 工程保修期内发现重大质量不合格问题(该重大质量问题应界定为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正常损耗属于普通质量保修范畴除外),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限定的期限内完成返工修复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等级,并按该不合格所属单个零星项目审**算工程造价 5% 计算向发包人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若该质量缺陷造成临床科室无法正常开展业务、引发院感风险、医患投诉的,承包人另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实际损失。 保修期内存在一般工程缺陷,承包人未能在发包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修复或拒绝修复的,发包人下达整改通知,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计 1 次一般违约责任。4) 承包人未按图纸、规范、医院特殊使用要求施工,偷工减料、降低施工工艺标准,造成工程质量隐患的,视情节轻重,按一般违约责任或严重违约责任处置;拒不返工整改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5)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监理人书面批准,私自将已进场验收合格的材料、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下发限期改正通知;拒不改正的,计 1 次一般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另行全额赔偿。

5.6 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约责任

1) ****点击查看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被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被通报或被曝光 1 次,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累计被通报或被曝光 3 次以上(含本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剩余零星工程可另行安排第三方实施,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2) 承包人在发包人、总监理人开展的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包含但不限于:动火作业未审批、临时用电不规范、高空防护缺失、占用疏散通道、消防防护不到位、影****点击查看医院运营区域特有安全隐患),承包人应当限期改正。若同样问题被发现 2 次的或累计类似问题被发现 3 次,承包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此类问题的认定,以发包人、总监理人书面通知、指令、通报和会议纪要为准。 3) 虽未发生安全事故,但在医院运营病区、诊室等区域出现重**全险情、未遂安全事件,对患者、医护人员人身安全造成现实威胁的,无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直接计一次严重违约责任。 4) 承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除按国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外,承包人必须依照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事故等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进行划分): A.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承包人按事故所处单个零星项目审**算工程造价的 1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低于 2 万元; B. 发生重大事故,承包人按事故所处单个零星项目审**算工程造价的 12%,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低于 1.5 万元; C. 发生较大事故,承包人按事故所处单个零星项目审**算工程造价的 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低于 1 万元; D. 发生一般事故,承包人按事故所处单个零星项目审**算工程造价的 8%,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低于 0.5 万元; E. 发生上述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包人视情况严重性,有权对承包人做出限期改正至严重违约的处罚,并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本合同; F. 承包人依照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后,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实际损失的,承包人必须据实全额赔偿。

5.7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约责任

1) 发包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总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文明施工、院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对照检查。经检查发现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落实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噪音管控不到位、粉尘未有效降尘、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施工物料随意占用院内通道、污染医疗公共区域、未做好施工区域隔离防护、污****点击查看医院正常诊疗秩序情形的,承包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落实整改的,承包人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2) 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中,承包人的施工场地被评为不合格工地的,或者被通报批评的,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造成院内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噪音扰民、物料占道等问题,引发院内临床科室、病患及家属投诉的,承包人必须在当天内落实整改处置。若故意拖延不予处置,或同一类问题累计被投诉 2 次,或不同事由同类问题累计被投诉 3 次,经查实的,承包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

5.8 工程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转包工程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5.9 人员和设备投入不到位的违约责任

1)承包人未按合同、任务分配通知单承诺配置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专项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设备,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人员擅自更换、人员在岗率不足、施工设备 / 安全设施投入不足或性能不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每发现一例,承包人须按照总监理人、项目管理单位或者发包人的指令限期改正,并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承包人逾期拒不改正的,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 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总监理人的现场管理,****点击查看医院院区施工管理、院感管控、病区施工协调等工作;对于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或总监理人下发的书面指令、整改通知、现场管理要求,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拖延执行的,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或总监理人可视情节轻重给予一般违约及以上处罚,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科室运营受影响产生的相关损失。 3) 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总监理人或发包人主持的工程例会、专项协调会、院感施工专题会及其他要求参加的专题会议。事先未取得总监理人或发包人书面批准擅自缺席的,每缺席 1 次,承包人须承担 1 次一般违约责任。

5.10 综合考核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

招标人实行综合考核管理模式,考核采用百分制,90 分及以上(含 90 分)为优秀,80 分及以上(含 80 分)为合格,80 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零星项目考核表》作为合同附件同步执行。 经发包人和项目管理单位考评,单次考评不合格的,承包人须按照总监理人或者发包人的指令限期整改,并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承包人逾期拒不整改,或****点击查看医院院区运营、诊疗保障要求的,承包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年度内承包人连续 2 次或累计 3 次考评不合格的,承包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并按照总监理人或者发包人的指令限期整改;承包人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年度内承包人连续 3 次或累计 4 次考评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含另行发包的合同价差) 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违约赔偿责任。

5.11 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及**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规、本合同约定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义务,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建立农民工用工台账、考勤记录及工资发放凭证,接受发包人、总监理人、人社、住建主管部门监督核查。 承包人违反本合同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且投诉经查实的,承包人必须在 3 日内足额付清拖欠款项;同一履约周期内同类工资拖欠问题被投诉 2 次及以上,经查实,承包人承担 1 次一般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仍拒不整改、不补发拖欠工资,引发农民工停工、聚集围堵发包人院区、办公场所,或到政府部门信访、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的,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妥善处置;拒不落实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或应付工程款中划扣资金代为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行政罚款、不良信用记录、维稳相关支出均由承包人承担。

5.12 未达到投标承诺内容

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承诺内容要求和标准的,应限期整改,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尾款,直至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13除上述约定之外,承包人有违反其他合同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14 承包人违约,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免除其应该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注:日常一般违约金优先在当期应付工程款中抵扣;当期工程款不足以抵扣的,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发生重大根本违约情形的,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因扣款导致金额不足的,承包人须在发包人书面通知要求的期限内补足履约保证金至原合同约定金额。

(6)入围单位中标下浮率的确定:以中标候选人中的最大下浮率作为中标下浮率。本项目零星工程结算(含清单内部分、清单外组价签证部分等),均按照本项目合同签约下浮率执行下浮。

(7)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每家中标单位分别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人民币2500元。

(8)本项目完整履约考核、违约金、合同解除、履约保证金等约束条款全部详见第五章施工合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即视为完整阅读、全部认可,中标后不得以处罚条款未提前告知为由提出异议。

19. 特别说明: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或单个项目预算金额超过人民币60万元的,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项目性质,判定是否需要单独组织招标。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12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点击查看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规范;

(6)工程量清单;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9)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相应**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审查资料等组成。

3.1.2如技术标采用暗标的形式的,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标标书内不得显现投标人的识别标志(如:投标人名称、有关人员姓名、投标人业绩、奖状、证书、特殊标志等)。图表字体大小不限制,但不得显现投标人的识别标志等。

3.1.3若技术标投标书未按上述要求或在技术标标书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相关材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零星维修执行零星修缮项目清单及价格报价表的价格。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4.3.1 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3.4.3.2 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

具体详见须知前附表3.5。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印章。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点击查看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7.2.1****点击查看委员会确定****点击查看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点击查看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2 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7.2.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7.2.4 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

7.2.5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7.2.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

7.2.7 定****点击查看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或**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1****点击查看政府其他政策;

(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

(1)票决法。****点击查看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集体议事法。****点击查看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点击查看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

7.2.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日。

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点击查看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

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点击查看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点击查看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见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3日内难以查实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异议的书面答复,查实后应及时作出书面答复并及时告知招投标监管部门);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应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评审区间确定,再对评审区间内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总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标评分+资信标评分+商务标评分

评标工作由招标****点击查看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一、开标、评标程序

(一)符合性审查

(二)评审区间确定

(三)资格审查(初步评审)

(四)技术评审

(五)资信评审

(六)商务标评审

(七)综合评审

(八)确定中标人

二、符合性审查

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对所有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

(一)招标文件要求需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未递交纸质文件或逾期送达的;

(二)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评审区间确定

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全部进入评审。

四、资格审查(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熟悉招标文件和项目基本情况后,对评审区间内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或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五、技术标评审(48分)(明标)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技术标评审:

(一)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二)技术标评分(48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招标文件明确的评审标准独立评审,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先进性和完善程度等,对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打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

此项评分为:从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5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有效评分少于5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技术标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一类(好)

二类( 一般)

三类(差)

缺项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满分7分)

结合医院环境,分析零星维修难点,阐述实施思路

5.67.0分,****点击查看医院运维特点,难点分析到位,针对性强

3.55.5分,理解项目基本情况,医院专项场景考虑不足

03.4分,****点击查看医院实际,内容空泛无针对性

0分

施工组织及现场管控方案(满分8分)

含工序安排、院感防护、降噪防尘、成品保护、垃圾清运、安全防护

7.48.0分,方案完整,院感、降噪、成品保护等措施具体可落地

4.07.3分,方案齐全,医院专项管控措施较笼统

03.9分,缺少院感、降噪等关键措施,可实施性差

0分

应急抢修及响应保障措施(满分9分)

依据投标人提供驻场/办公地址证明,考核故障到场处置时效、机具储备、夜间节假日抢修;承诺0.5小时内到场、0.53小时到场、3小时以上分档评判

7.69.0分,提供有效驻场 / 办公地址证明(产权或租赁合同),承诺故障 0.5 小时内到场;应急人员、机具储备充足,夜间、节假日抢修处置流程完整、方案可落地

4.57.5分,提供地址证明(产权或租赁合同),承诺故障 0.5~3 小时到场;配置应急人员及机具,夜间、节假日处置方案内容简略

0-4.4分,承诺故障到场响应时长大于 3 小时,或未提供地址证明(产权或租赁合同);应急人员、机具配置描述模糊

0分

项目人员配置及管理制度(满分7分)

依据提供证书、社保佐证打分;考核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从业年限;安全员安全证书、从业年限;人员调度、安全教育、工资保障制度。(从业年限:自社保缴纳记录起算,无社保的可按证书注册时间起算;所有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5.6–7.0 分,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从业≥5 年;安全员持有有效建筑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证,从业≥3 年;人员调度、安全教育、工资保障制度齐全。

3.5–5.5 分,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从业 3–4 年;安全员持有有效建筑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证,从业1-2 年;人员调度、安全教育、工资保障制度基本齐全。

03.4分,人员证书不全或从业年限不满足;缺少人员调度、安全教育、工资保障相关制度;无法提供证书、社保佐证材料。

0分

质量、售后及保修服务(满分7分)

含质量管控、完工验收、缺陷整改、质保期售后回访机制

5.67.0分,质量管控、质保整改、回访机制完善,措施具体可行

3.55.5分,具备质量及售后方案,部分内容笼统

03.4分,管控流

程缺失,售后整改内容简单

0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风险防范(满分5分)

包含安全生产制度、文明施工措施、安全事故处置预案、作业人员保险配置等内容

4.05.0分,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事故处置预案完整,作业人员保险配置齐全,贴合医院施工风险

2.53.9分,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有事故处置思路,保险有配置,但内容较笼统

02.4分,安全制度缺失,无事故处置预案,保险相关未说明

0分

质保期承诺(满分5分)

依据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打分,质保期以投标文件承诺为准

4.0-5.0 分,承诺质保期 48 个月(含)~60 个月(不含)

2.0-3.9 分,承诺质保期 36 个月(含)~48 个月(不含)

0-1.9 分,承诺质保期 24 个月(含)~36 个月(不含),或仅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最低质保期(24 个月)

0分

六、资信标评审(满分22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标评审:

资信评审因素表

评审标准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一类(好)

二类( 一般)

三类(差)

缺项

企业资质(满分7分)

评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提供有效证书,本项目最低资质叁级

7.0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5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3分,仅满足最低叁级资质

0分

**省建筑市场企业信用等级(满分5分)

对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人进行资信评审,资信评审为信用评价得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上一旬(即投标截止时间在当月1-10号的,以上月21-31号发布的最新一期企业信用等级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在当月11-20号的,以当月1-10号发布的最新一期企业信用等级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在当月21-31号的,以当月11-20号发布的最新一期企业信用等级为准)“**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中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系统查询截图证明材料,截图须能完整显示企业名称、信用等级、发布旬期。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阶段登录系统复核,复核不一致的以系统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注:投标文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系统复核无对应信用评价等级记录的,本项按 0 分计。

5分,信用等级A级

4分,信用等级B级

2分,信用等级C级;1分,信用等级 D 级,E 级;0分,

0分

企业近3年同类项目业绩(满分7分)

投标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前3周年内,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点击查看办公室等),****点击查看商场、金融建筑等),****点击查看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住宅、商住楼、厂房。】证明材料要求: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者业主出具的证明。(无需全部提供,提供其中一项或多项佐证材料即可。)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竣工验收报告;2、施工合同;3、业主出具的证明;4、中标通知书

1.基础分(最高4分):近3年(自开标之日前3周年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 1分,最高得4分。

2. 金额加成分(最高3分):在上述有效业绩中,若有单个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每个额外加 1分,最高加3分。

(注:本项总分最高7分,超出不再加分)

0分

企业及项目经理荣誉(满分3分)

仅认可县级及以上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工程类荣誉;协会、民间机构奖项不计分;同一项目多项荣誉仅按最高等级计 1 次,同一项目荣誉企业、项目经理不得重复折算,不同项目的企业、项目经理荣誉可合并折算;荣誉取得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 36 个月内。省级及以上 1 份折算 2 个有效单位,市级 1 份折算 1 个有效单位,县级 1 份折算 0.5 个有效单位;每 1 个有效单位计 0.5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或发文证明,材料无法核验不予计分。

计分公式:得分 = 有效单位数量 ×0.5,上限 3 分(最多 6 个有效单位)

0分

七、商务标评审(满分30分)

注:投标人投标下浮率有效区间:4.0%-9.9%(投标下浮率超出该区间的,不进入商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信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

(一)评标基准下浮率及商务报价得分(满分30分)

评标基准下浮率的确定: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下浮率中的最高下浮率为评标基准下浮率(超出投标人投标下浮率有效区间的报价不进入商务标评审)。

扣分规则:投标人下浮率相比评标基准下浮率,每低 1%,扣 5 分。

投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等于评标基准下浮率时,商务报价得分为满分;

其余投标人报价得分=30-│(评标基准下浮率-其余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100×5│;

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项最低得分为 0 分,计算结果小于 0 分的按 0 分计。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例如:评标基准下浮率为7%。

甲投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为6%,则其投标报价得分为:30-│(7%-6%)×100×5│=25

(二)商务评审

商务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八、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是对通过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资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的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进行其他内容的综合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1情形(其他)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综合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九、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点击查看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再推荐中标候选人,而是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直接确定排名前2名的为中标人,如总分相同的,以资信得分高的优先;资信得分也相同的以投标下浮率更大(报价更优)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招标人以抽签方式当场决定中标候选人,并明确其他投标人的中标顺序。

若排名第一、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点击查看委员会确定的中标顺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顺位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点击查看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中标单位中标下浮率的确定:以中标候选人中的最大下浮率作为中标下浮率。


第四章:****点击查看零星修缮项目清单

****点击查看零星修缮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全费用综合单价【基准价】(单位元)(不含税)

备注

推荐品牌

1

新开门/窗洞

M1222或单个窗户面积2㎡

260

≤3扇按此方式计取

2

塑料地胶板

单个作业面面积不超过10m2,含基层处理,包工包料

m2

140

单个作业面施工面积超过10m2,按定额计取

地之语 嘉宝莉 三棵树 立邦

3

地面瓷砖修复

面层修复工作,含全部开凿、基层清理、基层重做、面层铺装等全部工序,含主材,人工、辅材等

m2

170

单次作业仅有一片面砖需要修补,执行该单价。其余情况重新组价重新组价另行签证

马可波罗 蒙娜丽莎 斯米克 冠珠

4

冰火板表面、卫生间挡板等(含卫生间小广告)破损修补

因外力造成表面磨损,采取打磨补漆美容等措施修补,不含主材,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50

单次修缮处理单个位置的,执行该单价。其余情况重新组价另行签证

/

5

冰火板更换(1.2m*2.4m)

冰火板因外力造成破损,无法修补,进行整块更换处理,含主材,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m2

188

单次修缮处理单个位置的,执行该单价。其余情况重新组价另行签证

帝龙 喜盈门家居 博马 梦天木作

6

冰火板转角更换(2.4m)

冰火板转角因外力造成破损,无法修补,进行整条更换处理,含主材,含全部辅材

m

125

单次修缮处理单个位置的,执行该单价。其余情况重新组价另行签证

7

内外墙墙面抹灰层空鼓、开裂修复

切割、凿除墙面(含基层清理等)、抹灰层拆除及重新抹灰,含主材,含全部辅材

m2

35

单次修缮处理单个位置的,执行该单价,基层抹灰要拆除重做。其余情况重新组价另行签证

/

8

局部墙面乳胶漆修复(内墙)

单个作业面面积不超过10m2,包工包料,不包含抹灰层铲除,包括打砂皮等全部工序

m2

30

单个作业面施工面积超过10m2,按定额计取

大宝漆 多乐士 立邦 嘉宝莉

9

防潮防霉涂料修复

单个作业面面积不超过10m2,包工包料,不包含抹灰层铲除,包括打砂皮等全部工序

M2

25

单个作业面施工面积超过10m2,按定额计取

大宝漆 多乐士 立邦 嘉宝莉

10

仿**混凝土涂料

单个作业面面积不超过10m2,包工包料,不包含抹灰层铲除,包括打砂皮等全部工序

m2

80

单个作业面施工面积超过10m2,按定额计取

大宝漆 多乐士 立邦 嘉宝莉

11

外墙真石漆

单个作业面面积不超过10m2,包工包料,含原基层铲除,打砂皮等全部工序

m2

73

单个作业面施工面积超过10m2,按定额计取

大宝漆 多乐士 立邦 嘉宝莉

12

墙面瓷砖修复

瓷砖脱落后采用结构胶修复,含主材,全部人工、辅材等

m2

200

人工费+辅材费=30,可参考信息价

马可波罗 蒙娜丽莎 斯米克 冠珠

13

吊顶修复(铝扣板)

铝扣板、各类风口、平板灯脱落修复,不含主材,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m2

45

单个作业面施工面积超过3m2,按定额计取

国产优质

14

PVC管100mm

粘结或承插

m

38

含人工、材料(辅材)、机械费等,不含主材

伟星 中财 公元 联塑

15

PVC管75mm

粘结或承插

m

25

含人工、材料(辅材)、机械费等,不含主材

伟星 中财 公元 联塑

16

PVC管50mm

粘结或承插

m

20

含人工、材料(辅材)、机械费等,不含主材

伟星 中财 公元 联塑

17

水龙头(感应)更换

冷热水两用,拆除、安装,不含主材,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50

含主材(恒洁)50+692=742元

箭牌 九牧 恒洁卫浴 东鹏

18

马桶漏水

指马桶边缘打胶处漏水,工作包含原胶铲除清理,新打胶堵漏等,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33

/

/

19

挂墙式小便斗更换

拆除、安装,不含主材,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50

/

箭牌 九牧 恒洁卫浴 东鹏

20

室外花岗岩修复

面层修复工作,含全部开凿、基层清理、基层重做、面层铺装等全部工序,不含主材,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m2

251

单次作业仅有6片以内(规格大小以300*600为例)面砖需要修补,执行该单价。其余情况重新组价另行签证

/

21

室外植草砖修复

面层修复工作,含全部开凿、基层清理、基层重做、面层铺装等全部工序,不含主材,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m2

85

单次作业仅有6片以内面砖需要修补,执行该单价。其余情况重新组价另行签证,量大按定额计取

/

22

医用扶手脱落修复

不含主材,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35

扶手单次修缮处理单个位置的,执行该单价。其余情况重新组价另行签证

国产优质

23

消防栓玻璃

消防栓玻璃更换,不含主材,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30

/

/

24

消防栓铝合金边框

消防栓铝合金边框更换,含人工、主材、辅材等

300

/

/

25

打孔

打孔、**修补,孔径小于50mm

50

含砖墙、楼板、台面等

/

26

打孔

打孔、**修补,孔径大于100mm

80

含砖墙、楼板、台面等

/

27

JS防水1.2mm厚

渗漏处做防水(堵漏王及刷JS1.2mm防水涂料),含满水试验

m2

45

含人工、材料、机械费。含堵漏王+满水试验

(小于5平方;不足1平方按1平方计)(超出5平米的,按定额计取)

/

28

SBS补漏局部3mm厚

含主材、人工、辅材

m2

55

指房屋内或者屋面局部补漏(小于5平方;不足1平方按1平方计)(超出5平米的,按定额计取)

/

29

建筑垃圾清运

小货车清运(车斗不小于长2.8米.宽1.7米,高0.4米)

250

/

/

30

纱窗

普通纱窗(含主材、安装)

m2

85

隐形纱窗150(不足1平方按1平方计)

/

31

铝扣板吊顶1.0mm厚

含主材、龙骨、人工、辅材等

m2

130

单个作业面施工面积超过10m2,按定额计取

国产优质

32

卫生间洗手台台盆更换

拆除、安装,不含主材,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100

不含台面及钢制支架

箭牌 九牧 恒洁卫浴 东鹏

33

卫生间马桶更换

拆除、安装,不含主材,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85

10套以上按定额计取

箭牌 九牧 恒洁卫浴 东鹏

34

石膏板平顶修理

单层石膏板,拆除、安装,含主材,全部人工、辅材等

m2

50

单个作业面施工面积超过10m2,按定额计取

/

35

开关、五孔插座调试、安装

拆除、安装,不含主材,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39

10套以上按定额计取

鸿雁 德力西 正泰 公牛

36

不锈钢给水管

拆除、安装,不含主材及部件,含全部人工等

150

5处以上按定额计取

/

37

开检修口(石膏板)

400*400含切割、检修口、安装等

240

其它规格尺寸重新组价另行签证

/

38

开检修口(铝板、铁板等)

400*400含切割、金属检修口、安装等

400

其它规格尺寸重新组价另行签证

/

39

大工

木工、钢筋工、架子工、砌筑工、管工、电工、通风工、油漆工等

360

仅针对零星维修的工日签证价格

/

40

小工

其它普工

180

仅针对零星维修的工日签证价格

/

41

拆装空调

室外移机(包含添加氟利昂),室内机拆装

200

单价包含同时完成外机各内机拆装工作

/

注:以上工作均包含前期现场勘察、后期现场卫生清理等全部工作费用。备注栏内超过一定数量按定额计取的,按**省相应版本的工程预算定额执行。

1、本零星修缮项目清单所列单价为本项目约定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基准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全部措施费为不含税费用。结算按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 × 清单综合单价计取,增值税及其他税费按现行政策另行计取。

2、清单内项目按【实际工程量 × 清单基准全费用综合单价】得出价款后,按合同签约下浮率下浮;凡未列入本清单或超出清单约定范围、需重新组价另行签证确认的部分,组价完成后同样按合同签约下浮率下浮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下载****点击查看建设部

****点击查看总局


合同协议书

甲方:****点击查看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点击查看2026-2028年度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点击查看2026-2028年度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工程地点:****点击查看

资金来源:自筹。

工程内容:****点击查看根据自身管理需要提出的医疗流程和功能改造、后勤服务提升、医院改扩建过渡、房屋设施修缮、安全及交通保障等相关零星工程施工。

工程承包范围:****点击查看2026—2028年度小型零星工程施工。

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合同一年一签,乙方经甲方年度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甲方不予续签。期限内已开展的项目继续由乙方负责,直至项目结束。

三、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不同标准之间对同一问题表述不一致时,以最新标准为准。本工程所有管线预埋、设备安装预埋件及预留**发包人均将组织交接验收,承包人必须确保其质量达到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4)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须符合招标文件推荐品牌范围要求。确需选用非推荐品牌的,须提前向发包人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替换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性能档次不得低于原推荐品牌;档次由发包人结合技术参数、市场价格综合认定,未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不得擅自使用。

四、签约合同价

中标下浮率的确定:以中标候选人中的最大下浮率作为中标下浮率。

本合同无固定签约合同总价,单个零星项目按本合同计价规则结合中标下浮率分别结算,本项目零星项目结算(含清单内部分、清单外组价签证部分等),均按照本项目合同签约下浮率执行下浮。本合同签约下浮率为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人员变更

(1) 发包人原则上不允许承包人在本合同履约周期内更换项目经理。如承包人因不可控客观原因确需变更项目经理的,承包人应提交替代人员资料,替代人员须具备同等或更高资历,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完成替换;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专用合同条款16.2执行。

(2) 若发包人、总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现场项目经理及其他专职管理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要求更换该人员。承包人收到书面通知后须及时完成人员更换,新更换人员资历须事先报送发包人审查并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方可到岗履职:

1. 该人员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存在违法犯罪行为;

2. 有充分证据证明该人员专业能力、现场履职表现无法胜任岗位工作,影响院内零星工程施工管理、院感管控及诊疗秩序。

(3) 经发包人批准的人员变更,不改变本合同价格,也不免除承包人对应的工期履约责任。

七、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八、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本文件所指零星工程为招标人根据自身管理需要提出的医疗流程和功能改造、后勤服务提升、医院改扩建过渡、房屋设施修缮、安全及交通保障等相关工程。

1.1入围单位收到任务分配通知后,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签收确认并在业主要求的时间范围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不得无故拒绝、推诿、拖延。

2、合同期内,项目分配根据招标人要求,承包单位任务分配时,中标人无条件服从任务分配

九、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通过验收,且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并经结算审计后支付结算审计价的98.5%,剩余结算审计价的1.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

补充:****点击查看医院水源、电力等院内**时需****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沟通,严格履行院内申请审批流程。接水、接电作业须在发包人水工、电工等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下开展,明确接驳点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承包人私自接驳院内水、电**,由此产生安全事故及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由甲方在对应零星工程结算审计价款中统一予以扣减。

十、中标单位考评

招标人实行综合考核管理模式,考核采用百分制,90 分及以上(含 90 分)为优秀,80 分及以上(含 80 分)为合格,80 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零星项目考核表》作为合同附件同步执行。

十一、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十二、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十三、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四、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点击查看 签订。

十五、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单位章):

乙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县妙高街道**路 1 号****点击查看新院区。

地 址:

邮政编码: 323300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支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12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4030930

账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通用合同条款

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规定执行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10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的相关规范文件。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1.5规定的解释顺序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三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三套,承包人需要多套施工图,自费复印;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视发包人需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视发包人需求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形式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发包人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文件后7天内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以建筑红线为边界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不提供,由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联系电话: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3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已具备施工条件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档。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四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及电子文档, 并符合丽建发[2013]29号《关于在市本级实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通知》的规定。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2)接至施工现场的施工、生活用水、用电及场内施工道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因工程施工需要,施工单位需修筑便道的,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可协助办理租(借)用地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负责对损坏原通行道路的修复,确保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并负责对影响范围内水、电、通讯等管线的保护和修复。

3)在建筑垃圾、土石方等外运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沿线政策处理及道路维护、清扫、通行安全等事项由承包人负责(费用自理)。

4)在未交付给项目业主之前,承包人必须负责场地内的日常维护(费用自理)。

5)承包人开工前必须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调查、核对,未经允许不得砍伐树木,施工期间做好保护,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如因承包人范围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该项违约金规则按照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6.2执行。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3.2.2 实际现场管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七天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发包人认可同意后方可离开。

3.3.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分包的工程。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法律法规规定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承包人无专项施工资质同时属于允许分包内容的工程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承包人对部分专业工程无专项施工资质需另行分包的,其分包单位必须经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同意,其资质必须满足专业工程的要求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他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点击查看银行保函或工程综合保险合同或担保保函。

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

履约保证金退还:全部合同期限届满,且全部零星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向招标人申请退还。

如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履行有关义务或项目未验收通过的,经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将延期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直到中标人正常履行有关义务止。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无偿提供发包人及监理人员办公用房(具体数量及面积以发包人要求为准)及设施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应于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符合医院相关管理要求,医疗开放区等特殊区域的围挡须符合院容美观要求,并另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医院相关管理要求,医疗开放区等特殊区域的围挡须符合院容美观要求。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

6.1.7 承包人扬尘、噪声污染防治、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运行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报价内;若涉及到上述情况承包人须于收到首个零星施工任务后 7 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扬尘噪声及在线监测实施方案,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开展相关作业。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天内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发包人要求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七天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① 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② 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③ 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④ 不可抗力。因前述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经发包方代表签证认可,未经发包方代表签证认可的,不视为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单个零星项目延期开工、节点工期延误、逾期竣工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计取规则、违约金上限、处置措施均按照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6.2约定执行。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另行协商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点击查看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点击查看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按有关规定执行。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0、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1. 价格调整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对于《零星修缮项目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执行附件单价;对于清单中未包含的新增项目,清单外签证项目组价依据采用**省现行定额及同期工程造价信息价,有信息价的参照当地同期信息价计取,修缮定额有相关子目的按相应定额计取,均无价格的,双方协商处理。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

**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工程完工通过验收,且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并经结算审计后支付结算审计价的98.5%,剩余结算审计价的1.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收到申请7天内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收到申请15天内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30天内。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发包人要求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天内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人书面催告后30天内仍未提交或没有明确答复的,发包人有权以发包人持有的材料和工程现状单方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承包人无条件接受该单方审计结果。因承包人不履行结算义务,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支出,概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应按工程结算价的1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通用条款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要求的内容,共一式四份。

14.2 工程结算

14.2.1工程量的确定: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14.2.2 本项目结算申报要求:承包人编制结算送审资料时,属于招投标阶段零星修缮项目清单内的项目,应当按清单基准全费用综合单价进行申报;不在清单范围内的项目,须附发包人确认的现场签证资料。

注:清单范围内项目原则上执行合同附件的零星修缮清单基准全费用综合单价;清单外项目计价按本合同 12.1 约定执行。

14.2.3 结算价:清单内项目按【实际工程量 × 清单基准全费用综合单价】得出价款后,按合同签约下浮率下浮;凡未列入本清单或超出清单约定范围、需重新组价另行签证确认的部分,组价完成后同样按合同签约下浮率下浮。

14.3 竣工结算审核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24个月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1.5 %的工程结算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无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6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承包人违约:

(1) 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行为。

(2) 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擅自更换合同约定材料品牌。

(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招标文件、规范标准要求,包含实体质量缺陷、****点击查看医院特殊要求施工、偷工减料、降低施工工艺标准,保修期内出现重大质量不合格问题。

(4)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

(5)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任务分配通知单及时完成合同约定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含延期开工、竣工延误、一般节点、主要节点工期延误)。

(6) 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未能在发包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修复工程缺陷,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

(7) 承包人安全生产管控不符合合同约定: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被主管部门通报曝光、发生安全险情或安全事故。

(8) 承包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不符合合同约定:降噪、扬尘、建筑垃圾管理不到位,院内施工造成投诉、被主管部门评定不合格工地。

(9) 承包人人员、设备投入不符合合同约定:人员 / 机具配置不足、资质不达标、擅自更换人员、在岗率不足;拒不执行发包人、监理下发的书面指令;相关人员无故缺席要求参加的工程专题会议。

(10) 承包人履约综合考核不合格,未按考核要求完成整改。

(11) 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投诉、信访、群体性事件等。

(12) 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承诺约定的内容及标准。

(13) 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构成根本违约。

(14)承包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义务。

承包人发生除本项第(13)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6.2.3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 限期改正。监理人或发包人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承包人有违约行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违约通知,要求承包人必须在监理人或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同时,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 元。

(2) 一般违约责任。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主动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 2000 元 / 次;若承包人再犯性质相同的违约行为,第 2 次 3000 元,2 次以上 4000 元 / 次。

(3) 严重违约责任。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主动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 10000 元 / 次;若承包人再犯性质相同的违约行为,第 2 次 20000 元,2 次以上 30000 元 / 次。同时发包人可根据违约情节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全部合同,承包人承担解除合同造成的相关责任和损失。

(4) 解除合同。当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全部合同的条件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解除全部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承包人时解除合同即生效。

(5) 赔偿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6.2.4 限期改正责任累计达到三次除按限期改正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外,还需按一次一般违约责任承担责任;一般违约责任累计达到三次除按一般违约责任承担责任外,还须按一次严重违约责任承担责任。

16.2.5 承包人违约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抵扣,承包人不得有异议。如在当期工程款无法扣付;或扣除当期工程款会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时,可直接从履约担保中扣除。发包人有权得到此项约定违约金而不提供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的证明。

16.2.6 工期延误方面的违约责任

【免责条款】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免责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医院诊疗工作紧急调整、科室临时停用 / 暂缓施工、政策停工、不可抗力、第三方原因等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节点滞后或开工延期的,免除承包人相应的工期违约责任,不予以扣款、追责。承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工期顺延。

(1) 承包人违反合同书、《合同专用条款》或任务分配通知单约定延期开工的,每延迟开工 1 天,应给发包人支付 1000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延迟开工超过 10 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招标工程另行招标,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违约赔偿责任。

(2) 承包人违反约定造成工程不能按照合同书、《合同专用条款》或任务分配通知单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延误 15 天以内的 (含 15 天),每延误 1 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 1000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逾期超过 15 天的(不含 15 天),承包人除必须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外,发包人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就该部分工程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 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一般节点工期延误时,发包人有权视严重程度做出一般违约至解除合同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应据实赔偿。

(4)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主要节点工期延误时,发包人有权视严重程度做出支付 2000元人民币 / 天违约责任至解除合同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应据实赔偿。

16.2.7 工程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

(1) 发包人抽查承包人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时,发现所检材料、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合同、招标文件及规范标准的,区分尚未投入使用和已经安装 / 上墙投入使用两种情形处置:

①材料尚未投入使用:承包人必须全部做退货、更换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②材料已经上墙、安装并投入现场使用(含临床医疗区域):除无条件拆除、返工更换合格产品外,承包人还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科室使用受影响、院感防控风险、患者相关影响等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按该单个零星项目对应批次材料价值,按以下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A. 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在 1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含 10000 元),承包人承担 1 次一般违约责任;

B. 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 10000 元以上100000 元(含 100000 元),承包人承担 1 次严重违约责任;

C. 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在 100000 元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D. 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不高于 10000 元(含 10000 元),同一承包人在本项目履约周期内累计进场材料抽检不合格达 3 次的,承包人承担 1 次严重违约责任。

若不合格材料已经用于临床、病房、手术室等医疗相关区域,无论材料批次金额大小,直接提升一档违约等级处置。

承包人擅自更换合同约定材料品牌,或未经发包人书面认可选用非推荐品牌,参照本条第 (1) 款标准认定违约等级、承担违约责任。

(2) 施工过程实体质量管控(竣工前)

承包人各分项工序应当执行报验制度,隐蔽工程、防水、管线改造、医用区域装修改造必须报验,经发包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经发包人检查,实体工程存在质量缺陷:

1)一般性质量缺陷(墙面开裂、局部空鼓、细部处理不到位等,不影响医疗使用安全),承包人限期整改返工,整改不到位的,计 1 次一般违约责任;

2)存在结构性缺陷、防水失效、管线接错、院感相关隐患、影响病房 / 诊室医疗使用安全等重大实体质量问题,无论分项造价高低,计 1 次严重违约责任;造成科室停用、医患安全风险的,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3) 工程保修期内发现重大质量不合格问题(该重大质量问题应界定为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正常损耗属于普通质量保修范畴除外),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限定的期限内完成返工修复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等级,并按该不合格所属单个零星项目审**算工程造价 5% 计算向发包人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若该质量缺陷造成临床科室无法正常开展业务、引发院感风险、医患投诉的,承包人另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实际损失。

保修期内存在一般工程缺陷,承包人未能在发包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修复或拒绝修复的,发包人下达整改通知,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计 1 次一般违约责任。

(4) 承包人未按图纸、规范、医院特殊使用要求施工,偷工减料、降低施工工艺标准,造成工程质量隐患的,视情节轻重,按一般违约责任或严重违约责任处置;拒不返工整改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5)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监理人书面批准,私自将已进场验收合格的材料、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下发限期改正通知;拒不改正的,计 1 次一般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另行全额赔偿。

16.2.8 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约责任

(1) ****点击查看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被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被通报或被曝光 1 次,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累计被通报或被曝光 3 次以上(含本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剩余零星工程可另行安排第三方实施,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2) 承包人在发包人、总监理人开展的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包含但不限于:动火作业未审批、临时用电不规范、高空防护缺失、占用疏散通道、消防防护不到位、影****点击查看医院运营区域特有安全隐患),承包人应当限期改正。若同样问题被发现 2 次的或累计类似问题被发现 3 次,承包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此类问题的认定,以发包人、总监理人书面通知、指令、通报和会议纪要为准。

(3)虽未发生安全事故,但在医院运营病区、诊室等区域出现重**全险情、未遂安全事件,对患者、医护人员人身安全造成现实威胁的,无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直接计一次严重违约责任。

(4) 承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除按国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外,承包人必须依照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事故等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进行划分):

A.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承包人按事故所处单个零星项目审**算工程造价的 1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低于 2 万元;

B. 发生重大事故,承包人按事故所处单个零星项目审**算工程造价的 12%,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低于 1.5 万元;

C. 发生较大事故,承包人按事故所处单个零星项目审**算工程造价的 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低于 1 万元;

D. 发生一般事故,承包人按事故所处单个零星项目审**算工程造价的 8%,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低于 0.5 万元;

E. 发生上述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包人视情况严重性,有权对承包人做出限期改正至严重违约的处罚,并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本合同;

F. 承包人依照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后,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实际损失的,承包人必须据实全额赔偿。

16.2.9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约责任

(1) 发包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总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文明施工、院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对照检查。经检查发现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落实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噪音管控不到位、粉尘未有效降尘、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施工物料随意占用院内通道、污染医疗公共区域、未做好施工区域隔离防护、污****点击查看医院正常诊疗秩序情形的,承包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落实整改的,承包人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2) 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中,承包人的施工场地被评为不合格工地的,或者被通报批评的,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造成院内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噪音扰民、物料占道等问题,引发院内临床科室、病患及家属投诉的,承包人必须在当天内落实整改处置。若故意拖延不予处置,或同一类问题累计被投诉 2 次,或不同事由同类问题累计被投诉 3 次,经查实的,承包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 次。

16.2.10 工程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转包工程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16.2.11 人员和设备投入不到位的违约责任

(1) 承包人未按合同、任务分配通知单承诺配置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专项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设备,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人员擅自更换、人员在岗率不足、施工设备 / 安全设施投入不足或性能不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每发现一例,承包人须按照总监理人、项目管理单位或者发包人的指令限期改正,并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承包人逾期拒不改正的,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 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总监理人的现场管理,****点击查看医院院区施工管理、院感管控、病区施工协调等工作;对于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或总监理人下发的书面指令、整改通知、现场管理要求,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拖延执行的,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或总监理人可视情节轻重给予一般违约及以上处罚,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科室运营受影响产生的相关损失。

(3) 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总监理人或发包人主持的工程例会、专项协调会、院感施工专题会及其他要求参加的专题会议。事先未取得总监理人或发包人书面批准擅自缺席的,每缺席 1 次,承包人须承担 1 次一般违约责任。

16.2.12 综合考核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

招标人实行综合考核管理模式,考核采用百分制,90 分及以上(含 90 分)为优秀,80 分及以上(含 80 分)为合格,80 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零星项目考核表》作为合同附件同步执行。

经发包人和项目管理单位考评,单次考评不合格的,承包人须按照总监理人或者发包人的指令限期整改,并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承包人逾期拒不整改,或****点击查看医院院区运营、诊疗保障要求的,承包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年度内承包人连续 2 次或累计 3 次考评不合格的,承包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并按照总监理人或者发包人的指令限期整改;承包人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年度内承包人连续 3 次或累计 4 次考评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含另行发包的合同价差) 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违约赔偿责任。

16.2.13 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及**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规、本合同约定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义务,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建立农民工用工台账、考勤记录及工资发放凭证,接受发包人、总监理人、人社、住建主管部门监督核查。 承包人违反本合同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且投诉经查实的,承包人必须在 3 日内足额付清拖欠款项;同一履约周期内同类工资拖欠问题被投诉 2 次及以上,经查实,承包人承担 1 次一般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仍拒不整改、不补发拖欠工资,引发农民工停工、聚集围堵发包人院区、办公场所,或到政府部门信访、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的,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妥善处置;拒不落实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或应付工程款中划扣资金代为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行政罚款、不良信用记录、维稳相关支出均由承包人承担。

16.2.14 未达到投标承诺内容

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承诺内容要求和标准的,应限期整改,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尾款,直至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6.2.15 除上述约定之外,承包人有违反其他合同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6.2.16 承包人违约,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免除其应该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注:日常违约金优先在当期应付工程款中抵扣;当期工程款不足以抵扣的,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因扣款导致金额不足的,承包人须在发包人书面通知要求的期限内补足履约保证金至原合同约定金额。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60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必须为本方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第三方责任险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点击查看小组决定: 否 。

20.3.1 ****点击查看小组的确定

****点击查看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点击查看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点击查看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县 人民法院起诉。

20.5补充条款

1、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必须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否则将工期违约处理。

2、承包人应按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施工现场的保护由承包人负责,由于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关于审计费的支付,按现行有关审计规范文件执行。工程结算承包人按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并对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经审核,超过送审造价的5%核减额、核增额,承包人承担追加咨询服务费,计取办法如下:按核减(增)额超过送审造价5%幅度以外的核减(增)额的5%分别计取追加审计费。合计审计计算公式如下:D=(B-A*5%)*5%+(C-A*5%)*5%。

(A—送审造价、B—核减额、C—核增额、D—追加审计费)

4、承包人遵照相关建设工程技术规程,听从发包人现场监管人员的监管,及时修正违约、违规行为。承包人不经发包人同意中途停止工程施工,或因承包人责任造成工程项目延期,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的承包资格,并没收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及所有剩余工程款,作为承包人违约赔偿金。

5、发包人与承包人民工之间无劳动关系,承包人为民工用人单位,承包人应按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办理雇佣人员的劳动保险等事宜。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施工。

6、承包人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用工、生活、安全、卫生、疾病、伤亡以及社会保险等,一概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7、若承包人无理克扣或拖欠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干预,或直接用承包人应付未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来支付所欠的工资,如给带来不良影响的,发包人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承包人须赔偿因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

8、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2个月内必须完成全部资料的整理、联系单的签证及工程结算书的编制工作并交发包人。

9、竣工后必须提供竣工图纸,否则不予以结算审计。

10、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并且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

11、如资料需要存档,则要求承包人现场完工后60天内完成竣工资料备案存档工作(以有关部门出具的资料合格意见书为准),否则每天按照500元进行扣除,总额不超过结算价款的3%。

12、工程完工后的建筑垃圾清扫、清运(清理至院内建筑垃圾指定堆放处)由承包人负责实施,且须通过发包人检查。

1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散装物料运输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及**市建筑垃圾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运输车辆须合规密闭、全覆盖,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保洁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洁净,杜绝抛洒滴漏;

(2)施工现场必须配套完善降尘、降噪防护措施,确需夜间施工的,须提前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及主管部门审批手续,未经许可严禁夜间施工;

(3)弃土、建筑垃圾运输全程采取密闭覆盖措施,出入口常态化落实车辆清洗保洁;

(4)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扬尘、噪音、垃圾堆放、渣土运输全流程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本市文明城市创建全部相关要求。

(5)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以及施工区域内医护、病患、职工等相关人员的安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

(6)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应做到建建发〔2015〕517号文件附件2中规定的所有事项。

14、承包人为承接本项目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与之相关的任何风险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无权就此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15、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的施工项目需求后,如项目需求承包人进行施工图设计的,承包人需自行进行(或委托有设计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相关施工图设计,在具备合规合法完整的施工图纸后,应在5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根据本合同所确定计价原则及标准所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书的纸质文件(两套)及电子文件。预算书包括所有必要的预算表、工程量计算式、钢筋计算式等。

16、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与发包人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核对预算(结算)并确定相关单价及总价。

17、项目的****点击查看医院的要求为准,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

18、零星工程施工人员进入发包人院区内开展作业,作业区需要做好临时围挡,挂好警示标志。

19、****点击查看医院零星工程相关管理制度或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20、承包人必须为项目施工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第三方责任险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且由于施工所发生人员伤亡全部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21、本合同所指的零星项目包含零星修缮和零星工程两部分,具体项目属于零星修缮或零星工程,以发包人最终确定为准。

2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若发现入围的施工单位存在围标情形或若干家施工单位的实际承包人是同一人的,发包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组织重新招标,入围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由存在上述行为的施工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及重新招标的相关费用。

23、本次招标项目严格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浙建质安函〔2025〕366号)、《**省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导则(试行)》,中标人应当选用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确保按图施工,并加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施工质量控制。投标人须承诺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及相关规范,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并纳入文明施工内容。

2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承包人自供材料做好质量、数量、验收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产品合格证;

(2)承包人需文明施工,保证安全,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妥善保管货物、产品、各种材料和器材,如有被盗和其它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对招标人的建筑物和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成交人须负责赔偿和修复。

(5)单项工程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时,由承包人提出申请并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验收资料,招标人审核资料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工程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和使用要求的,承包人限期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6)档案资料:承包人应以单项为单位建立维修档案,健全日常施工作业记录,认真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工程结算资料应在单个项目全部通过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送交招标人。

(7)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须做好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及过往行人和车辆的安全,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及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8)项目合同期内,项目的数量及项目估算金额均视项目情况和具体操作而定,招标人不保证中标单位的项目数量及项目估算金额。

25.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承包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施工场地、施工限制及周围环境,根据踏勘结果编制响应文件,以更准确地根据招标需求进行报价。承包人因未进行现场踏勘而影响报价等,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责任,踏勘费用自理。

26.特别说明:若本合同下实施的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或单个项目预算金额超过人民币 60 万元的,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项目性质,判定是否需单独组织招标。


附件:

附件1:零星项目考核表

附件2:****点击查看零星修缮项目清单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

附件5: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附件1

零星项目考核表

考核维度

权重 (分)

考核项

分值

评分标准

扣分说明

实际得分

一、响应速度

20

报修后到场时间

10

1. 紧急抢修(水电、漏水、医疗设备):接到报修30 分钟内到场,得 9-10 分;接到报修 30~60 分钟到场,得 6-8.9 分;超过 60 分钟到场,0-5.9 分。2. 一般维修:接到报修 2小时内到场得满分;2~4 小时到场扣3分;超过 4 小时到场本项不得分。注:****点击查看医院报修登记记录为准。

方案确认与开工

10

1. 到场后30分钟内完成现场踏勘、确认维修方案,方案无反复变更,得满分;每发生1次方案反复、延误开工,扣 2 分。2. 维修材料提前筹备,因承包人材料调配不到位造成停工等待的,每发生 1 次扣 3 分。两项扣分累加,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二、施工管理

20

持证上岗与人员管理

5

1. 特种作业(电工、焊工、高空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次扣5分(可一票否决),未佩戴安全有效劳动防护用品,每人次扣1分。2.现场无项目管理人员每次扣2分。3. 休息日、节假日等非项目经理固定到场时段有重大施工环节,项目经理未到场每次扣 3 分。

a

现场安全与质量

10

1. 动火作业未办理作业审批或现场未配备有效灭火器材,每次扣2分。2. 动电作业未办理审批、私拉乱接电线,存在安全隐患,每次扣2分。3. 动水作业未办理审批或未设置临时挡水围挡 / 挡水沙袋,造成积水漫溢、人员滑倒风险,每次扣 2 分。4. 施工存在质量缺陷(漏水未根治、墙面开裂、地砖空鼓等),须无条件返工,每项扣3分。5. ****点击查看医院原有管线、设备、建筑设施,每项另扣5分。6. 在诊疗区域施工未落实防尘、降噪、成品保护措施,每次扣2 分。

工期控制

5

未按约定工期完工(因非承包人原因除外),每延误半天扣1分。

三、文明施工

15

噪音与粉尘控制

5

1. 在病区、ICU、手术室等特殊区域,在规定静音时段(如午休、夜间)产生噪音,每次扣3分。2. 未采取降尘措施(如使用无尘切割机、覆盖),导致粉尘污染医疗环境,每次扣3分。

现场卫生与隔离

5

1. 施工区域未使用防火/防尘布隔离,每处扣2分。2. 施工垃圾未日产日清、堆放在通道或污物间,每次扣2分。3. 完工后“工完场清”不彻底(遗留水泥块、胶渍),每项扣1分。

医疗环境尊重

5

1. 未避让病床、轮椅,或与医患发生口角,每次扣3分。2. 施工期间未关闭无关门窗,导致异味扩散,每次扣2分。

四、造价控制

15

结算准确性

4

1. 实际结算与预算(估工估料)偏差超过20%(除新增隐蔽工程外),每次扣2-4分。2. 虚报工程量、高估冒算,经核实存在故意虚增的,每次扣 4 分。

签证与变更管理

4

1. 隐蔽工程未按规定经业主确认,擅自施工的,每项扣 2 分。2. ****点击查看医院 “先签证后施工” 程序,擅自实施的,每项扣 2 分。3. 现场签证内容不实、资料不全,导致无法计量或审计核减的,每项扣 2 分。

材料价格合规

4

1. 使用低于合同/医院要求的品牌或劣质材料,每次扣4分。2. 承包人报审材料价****点击查看医院确认价格,每次扣 1 分。3. 材料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每次扣 2 分。4. 经核实存在以次充好、虚报材料品牌或规格的,每次扣 4 分。

材料进场验收

3

1. 主****点击查看医院要求报验,擅自进场使用的,每次扣 2 分。2. 材料进场无验收记录、无合格证明或资料不全,每次扣 1 分。3. 经检验材料质量不符合合同或规范要求,未及时清退造成损失的,每次扣 3 分。

五、合同履约

10

资料与票据

5

1. 竣工后未按规定提交验收单、签证单、验收日期60天内未提供结算资料,每次扣2-5分。 2. 提交的结算资料不完整、不准确,经要求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 1 分。3. 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结算审核、审计核查的,每次扣 2 分。4. 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相关资料,影响结算或档案归档的,每次扣 1 分。

a

保修与售后服务

5

1. 在保修期内,接到报修后未按约定时间到场维修,每次扣 1 分。2. 同一部位、同一质量问题经返修后仍未解决,每次扣 2 分。3. 因****点击查看医院设施损坏或影响正常诊疗秩序的,每次扣 3 分。4. 保修期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维修或拖延维修,造成医院损失的,每次扣 5 分。

六、服务质量

10

客户满意度(院方)

5

1. 临床科室或使用部门投诉服务态度、维修质量、完工效果等问题,经核实属承包人责任的,每次扣 2 分。2. 对院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或拖延执行的,每次扣 2 分。3. 因维修服务问题造成医患投诉、****点击查看医院管理风险的,每次扣 5 分。

服务态度与主动性

5

1. 施工人员态度恶劣、与医务人员、患者或家属发生争执,每次扣 2 分。2. ****点击查看医院现场管理、拒绝配合合理调度,每次扣 2 分。3. 未按要求做好安全交底、环保防护或施工提示,造成院方困扰的,每次扣 1 分。4. 发现隐患未主动报告、未采取防范措施,导致问题扩大的,每次扣 2 分。

七、沟通协调

10

与使用科室沟通

5

1. 动工前未与科室负责人沟通(如停电、停水、噪音影响),造成诊疗中断或混乱,每次扣3分。2. 未提前告知施工期间需腾空区域或注意事项,每次扣2分。

****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沟通

5

1. 遇突发问题(如发现隐蔽管线、需要停大型设****点击查看医院现场代表,擅作主张,每次扣4分。2. ****点击查看医院组织的施工协调会或月度总结会,每次扣2分。

合计总得分

备注:1.招标人实行综合考核管理模式,考核采用百分制,90分及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分及以上(含80分)为合格, 80 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

2. ****点击查看医院实际管理需要对考核表内容、分值进行修订,修订后书面告知承包人,修订版本自送达之日生效。承包人收到后 5 日内可书面反馈意见,不影响修订效力。

3. 本考核表的考核人员由发包人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确定。

4. 本表仅作年度续约、临时暂停派单等依据,不免除合同约定的各类违约金、解约赔偿责任。

5. 施工期间若发生重**全生产事故、严重院感事件、重大负面舆情或群体性事件,实行一票否决,本次考核直接判定 0 分(不受百分制评分限制)。施工方须立即停工整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赔偿;相关法律责任由施工方自行承担,其****点击查看机关认定。院方有权依据合同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该单位列入本院供应商黑名单。


附件2

****点击查看零星修缮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全费用综合单价【基准价】(单位元)(不含税)

备注

推荐品牌

1

新开门/窗洞

M1222或单个窗户面积2㎡

260

≤3扇按此方式计取

2

塑料地胶板

单个作业面面积不超过10m2,含基层处理,包工包料

m2

140

单个作业面施工面积超过10m2,按定额计取

地之语 嘉宝莉 三棵树 立邦

3

地面瓷砖修复

面层修复工作,含全部开凿、基层清理、基层重做、面层铺装等全部工序,含主材,人工、辅材等

m2

170

单次作业仅有一片面砖需要修补,执行该单价。其余情况重新组价另行签证

马可波罗 蒙娜丽莎 斯米克 冠珠

4

冰火板表面、卫生间挡板等(含卫生间小广告)破损修补

因外力造成表面磨损,采取打磨补漆美容等措施修补,不含主材,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50

单次修缮处理单个位置的,执行该单价。其余情况重新组价另行签证

/

5

冰火板更换(1.2m*2.4m)

冰火板因外力造成破损,无法修补,进行整块更换处理,含主材,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m2

188

单次修缮处理单个位置的,执行该单价。其余情况重新组价另行签证

帝龙 喜盈门家居 博马 梦天木作

6

冰火板转角更换(2.4m)

冰火板转角因外力造成破损,无法修补,进行整条更换处理,含主材,含全部辅材

m

125

单次修缮处理单个位置的,执行该单价。其余情况重新组价另行签证

7

内外墙墙面抹灰层空鼓、开裂修复

切割、凿除墙面(含基层清理等)、抹灰层拆除及重新抹灰,含主材,含全部辅材

m2

35

单次修缮处理单个位置的,执行该单价,基层抹灰要拆除重做。其余情况重新组价另行签证

/

8

局部墙面乳胶漆修复(内墙)

单个作业面面积不超过10m2,包工包料,不包含抹灰层铲除,包括打砂皮等全部工序

m2

30

单个作业面施工面积超过10m2,按定额计取

大宝漆 多乐士 立邦 嘉宝莉

9

防潮防霉涂料修复

单个作业面面积不超过10m2,包工包料,不包含抹灰层铲除,包括打砂皮等全部工序

M2

25

单个作业面施工面积超过10m2,按定额计取

大宝漆 多乐士 立邦 嘉宝莉

10

仿**混凝土涂料

单个作业面面积不超过10m2,包工包料,不包含抹灰层铲除,包括打砂皮等全部工序

m2

80

单个作业面施工面积超过10m2,按定额计取

大宝漆 多乐士 立邦 嘉宝莉

11

外墙真石漆

单个作业面面积不超过10m2,包工包料,含原基层铲除,打砂皮等全部工序

m2

73

单个作业面施工面积超过10m2,按定额计取

大宝漆 多乐士 立邦 嘉宝莉

12

墙面瓷砖修复

瓷砖脱落后采用结构胶修复,含主材,全部人工、辅材等

m2

200

人工费+辅材费=30,可参考信息价

马可波罗 蒙娜丽莎 斯米克 冠珠

13

吊顶修复(铝扣板)

铝扣板、各类风口、平板灯脱落修复,不含主材,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m2

45

单个作业面施工面积超过3m2,按定额计取

国产优质

14

PVC管100mm

粘结或承插

m

38

含人工、材料(辅材)、机械费等,不含主材

伟星 中财 公元 联塑

15

PVC管75mm

粘结或承插

m

25

含人工、材料(辅材)、机械费等,不含主材

伟星 中财 公元 联塑

16

PVC管50mm

粘结或承插

m

20

含人工、材料(辅材)、机械费等,不含主材

伟星 中财 公元 联塑

17

水龙头(感应)更换

冷热水两用,拆除、安装,不含主材,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50

含主材(恒洁)50+692=742元

箭牌 九牧 恒洁卫浴 东鹏

18

马桶漏水

指马桶边缘打胶处漏水,工作包含原胶铲除清理,新打胶堵漏等,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33

/

/

19

挂墙式小便斗更换

拆除、安装,不含主材,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50

/

箭牌 九牧 恒洁卫浴 东鹏

20

室外花岗岩修复

面层修复工作,含全部开凿、基层清理、基层重做、面层铺装等全部工序,不含主材,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m2

251

单次作业仅有6片以内(规格大小以300*600为例)面砖需要修补,执行该单价。其余情况重新组价另行签证

/

21

室外植草砖修复

面层修复工作,含全部开凿、基层清理、基层重做、面层铺装等全部工序,不含主材,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m2

85

单次作业仅有6片以内面砖需要修补,执行该单价。其余情况重新组价另行签证,量大按定额计取

/

22

医用扶手脱落修复

不含主材,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35

扶手单次修缮处理单个位置的,执行该单价。其余情况重新组价另行签证

国产优质

23

消防栓玻璃

消防栓玻璃更换,不含主材,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30

/

/

24

消防栓铝合金边框

消防栓铝合金边框更换,含人工、主材、辅材等

300

/

/

25

打孔

打孔、**修补,孔径小于50mm

50

含砖墙、楼板、台面等

/

26

打孔

打孔、**修补,孔径大于100mm

80

含砖墙、楼板、台面等

/

27

JS防水1.2mm厚

渗漏处做防水(堵漏王及刷JS1.2mm防水涂料),含满水试验

m2

45

含人工、材料、机械费。含堵漏王+满水试验

(小于5平方;不足1平方按1平方计)(超出5平米的,按定额计取)

/

28

SBS补漏局部3mm厚

含主材、人工、辅材

m2

55

指房屋内或者屋面局部补漏(小于5平方;不足1平方按1平方计)(超出5平米的,按定额计取)

/

29

建筑垃圾清运

小货车清运(车斗不小于长2.8米.宽1.7米,高0.4米)

250

/

/

30

纱窗

普通纱窗(含主材、安装)

m2

85

隐形纱窗150(不足1平方按1平方计)

/

31

铝扣板吊顶1.0mm厚

含主材、龙骨、人工、辅材等

m2

130

单个作业面施工面积超过10m2,按定额计取

国产优质

32

卫生间洗手台台盆更换

拆除、安装,不含主材,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100

不含台面及钢制支架

箭牌 九牧 恒洁卫浴 东鹏

33

卫生间马桶更换

拆除、安装,不含主材,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85

10套以上按定额计取

箭牌 九牧 恒洁卫浴 东鹏

34

石膏板平顶修理

单层石膏板,拆除、安装,含主材,全部人工、辅材等

m2

50

单个作业面施工面积超过10m2,按定额计取

35

开关、五孔插座调试、安装

拆除、安装,不含主材,含全部人工、辅材等

39

10套以上按定额计取

鸿雁 德力西 正泰 公牛

36

不锈钢给水管

拆除、安装,不含主材及部件,含全部人工等

150

5处以上按定额计取

/

37

开检修口(石膏板)

400*400含切割、检修口、安装等

240

其它规格尺寸重新组价另行签证

/

38

开检修口(铝板、铁板等)

400*400含切割、金属检修口、安装等

400

其它规格尺寸重新组价另行签证

/

39

大工

木工、钢筋工、架子工、砌筑工、管工、电工、通风工、油漆工等

360

仅针对零星维修的工日签证价格

/

40

小工

其它普工

180

仅针对零星维修的工日签证价格

/

41

拆装空调

室外移机(包含添加氟利昂),室内机拆装

200

单价包含同时完成外机各内机拆装工作

/

注:以上工作均包含前期现场勘察、后期现场卫生清理等全部工作费用。备注栏内超过一定数量按定额计取的,按**省相应版本的工程预算定额执行。

1、本零星修缮项目清单所列单价为本项目约定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基准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全部措施费为不含税费用。结算按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 × 清单综合单价计取,增值税及其他税费按现行政策另行计取。

2、清单内项目按【实际工程量 × 清单基准全费用综合单价】得出价款后,按合同签约下浮率下浮;凡未列入本清单或超出清单约定范围、需重新组价另行签证确认的部分,组价完成后同样按合同签约下浮率下浮。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点击查看2026-2028年度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招标范围内所列项目。除正常使用磨损外,其它属质量缺陷的,一切由承包方承担保修及费用。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48小时内响应,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约定工程结算总价的1.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不计息)。

质保期满后经现场查勘无质量问题予以无息返还。若保修期间承包人未及时进行保修,发包人有权直接另派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发生费用在其质量保证金中加倍扣除。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甲方(盖单位章):

乙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县妙高街道**路 1 号****点击查看新院区。

地 址:

邮政编码: 323300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支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12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4030930

账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2026-2028年度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规范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实现优质工程和廉政工程,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承包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就工程造价(款)、材料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在工程款支付、工程量测量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主****点击查看机关、检察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暗示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及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点击查看监察局)负责监督执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点击查看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根据《**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代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至主合同履行结束时止。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劳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的法规、条例和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第一条 本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是:

1.消灭重大和一般质量事故;

2.消灭人身重伤和死亡事故。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点击查看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施工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谁管生产、谁管安全”,做到时时、事事、处处讲安全;

3.双方都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发现对方在施工作业中,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适时布置任务。

2.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进行指导、服务、督促、检查。

3.帮助乙方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并及时进行推广。

4.定期召集乙方有关部门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交流情况,剖析问题,布置工作。

5、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业部门的条例,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乙方负责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培训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

7、甲方有权要求立刻****点击查看施工队伍中的违章操作人员。

8、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安全负责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整改费用从工程款中三倍扣除,同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9、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单位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施工方进行经济处罚。

10、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违章要及时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利的给予罚款处理。甲方有权对严重违章行为和存在较大隐患的施工过程停工整顿,不执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场。

11、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搭设的脚手架等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项目经理应对本工程的安全及事故负总责,****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有关工作的安全管理。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制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做到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按规范进行安全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3.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做到驻地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在施工现场中,要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4.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督促班组及时整改。

5.发生一般、重大质量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

6.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认真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

7.对各施工点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8.严格执行投标书中所有安全生产承诺的内容。

9、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等各类安全活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10、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11、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12、施工机械进场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13、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14、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并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报甲方单位的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动工。但此批准并不减轻施工方的安全责任。

15、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范制度,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甲方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16、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

17、爱护保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劳保工具、设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18、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经济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9、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20、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

21、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严禁酒后上班。

2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3、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我方给予工程款两倍的经济处罚并清退出场。

第五条 其他情形

1、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其上****点击查看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施工现场因安全生产不达标而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施工方承担。

2、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非施工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3、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点击查看建设部****点击查看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以及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各方的安全检查。对建设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方进行经济处罚,该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4、因施工单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到位或施工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施工方独自承担,因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方负责全额赔偿。

5、本协议未尽事宜亦按规定正常执行,不能成为某个方面的借口、推辞,协议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有其它条款,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6、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为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对各自承担的义务负责,如有违反,造成事故者,按管理权限追究责任,给予相应违约金;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后止。

第八条 本合同作为本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国及省、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二、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列出特殊项目的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

1、 ;

2、 ;

3、 ;

4、 ;

5、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标投标文件目录

1)投标函;

2) 承诺书

3)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一、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方的招标序号为 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下浮率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履行所有的义务。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并在按业主要求的时间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承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汇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函报价为准。

4.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有)。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付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年 月 日


承诺书(一)

致: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与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中附带的《****点击查看零星修缮项目清单》及其全部内容。

在此,我方郑重承诺:

1. 完全认可该清单中所列各项维修项目的综合单价、计费方式、结算原则及全部条款,无任何异议。

2. 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此清单价格作为结算依据,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以任何理由要求调增价格,也不以价格偏低为由拒绝或拖延施工。

3. 我方已知悉,该清单价格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已包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及各项措施费,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此单价。

4. 施工所用材料将优先选用清单 “推荐品牌” 栏列明品牌;确需更换品牌的,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监理人)提交申请,替换品牌质量标准、性能参数、档次不得低于原推荐品牌,并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采购使用;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擅自更换品牌或以次充好。

5. 若我方违反以上承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招标人按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理。

特此承诺。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承诺书(二)

致: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与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若我方中标,郑重承诺如下:

1.按时足额支付。我方保证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或按约定支付工资,绝不拖欠。

2.接受监督。我方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及人社、住建等主管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按招标人要求报送工资发放凭证。

3.违约责任。若我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招标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或未付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用于垫付工资,同时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罚款、不良行为记录等一切法律后果。

4.资金保障。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我方自行筹措资金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期足额发放,不以此为由拖欠工资、停工或延误工期。

特此承诺。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信标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资信标目录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投标承诺书;

3.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

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投标责任人

(法律责任人)

投标直接责任人员为本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

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

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二、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项目名称及招标序号)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

2.承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等主要责任人诚信投标。

3.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6.承诺我单位在投标前,及时维护更新“**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7.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期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资质条件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若为“不合格”状态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

8.承诺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人****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9.承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惩戒名单)或限制参加投标。

10.我单位直接负责本项目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 );我单位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为本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 ) ,上述人员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

本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字(须为手签)]: 对所在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知情,投标中使用的本人相关业绩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三、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例如资质证书等)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注意: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并本人手写签名)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

6.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

7.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8.投标人资格自查表;

9.投标承诺书;

10.投标保证金;

11.省外企业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

12.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内容。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点击查看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注意: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并本人手写签名)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五、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

六、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


七、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名称

姓名

职称

岗位证书

岗位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考核证

编号

承诺月到位天数

备注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专职安全员

——

——

3、项目技术负责人

不作要求

4、项目专职施工员

不作要求

5、项目专职质量员

不作要求

6、项目专职材料员

不作要求

7、项目专职资料员

不作要求

公司分管领导

姓名

职务

办公室电话

手 机

注:

1.投标人必须如实详细填写,不得少项漏项,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相应表格可自行扩展。****点击查看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现场人员要求月到位天数不少于22天,“承诺月到位天数”要求填写天数。

3.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专职施工员、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专职资料员、项目专职材料员岗位证书扫描件附本表后,****点击查看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后附: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施工员、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专职资料员、项目专职材料员的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施工员、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专职资料员、项目专职材料员中有退休人员须提交****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年龄不超过60岁),****点击查看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八、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

序号

自 查 内 容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情况

1

开标必须到场人员

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

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

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

4

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

5

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或项目****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

符合有关规定

6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符合有关规定

7

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情况

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负责人(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安全生产考核证

8

项目管理班子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

说明:以上各项请投标人逐项填写,投标人应按实际情况具体说明,评审时将按投标人自查表内容核实。若表格填写不实或有缺项,评标委员会将对其做出最不利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九、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项目名称及招标序号)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

2.承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等主要责任人诚信投标。

3.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6.承诺我单位在投标前,及时维护更新“**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7.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期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资质条件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若为“不合格”状态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

8.承诺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人****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9.承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惩戒名单)或限制参加投标。

10.我单位直接负责本项目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 );我单位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为本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 ) ,上述人员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

本人___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字(须为手签)]: __对所在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知情,投标中使用的本人相关业绩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十、投标保证金

保函开具对象为 ****点击查看 ,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必要的基本信息。

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十一、省外企业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

十二、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内容(如有)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 技术投标文件采用文字说明或图表的形式;

2. 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评标方法所涉及的内容自行填写。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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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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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装修类项目共招标过 21 次; 共合作装修供应商 1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浙江****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修缮工程, 中标 30次, 占比 76.92%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38次, 占比 97.44%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8 次, 中标金额 507.25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查看完整分析
丽水****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修缮工程, 中标 78 次, 占比 90.7%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85 次, 占比 98.84%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6 次, 中标金额 5186.95
浙江****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修缮工程, 中标 55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52 次, 占比 94.55%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纳里****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修缮工程, 中标 23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9 次, 占比 39.13%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6 次, 中标金额 630.15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