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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我部对29#楼屋面顶棚等整修询价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9#楼屋面顶棚等整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公示期限: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0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点击查看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880000.00 (元) ; 第二名:****点击查看**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890000.00 (元) ; 第三名:****点击查看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910000.00 (元) ; 评审结果补充说明: 评审委员会一致推荐****点击查看为预中标(成交)供应商,预中标(成交)价格88000.00元。第二名****点击查看**公司、第三名****点击查看公司作为候选供应商。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点击查看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880000.00 (元) ;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如报价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一次性提出。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做出书面答复。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166****点击查看1611 地 址:**省 **市 八、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6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