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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教学综合楼修缮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11日 18:5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7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7月1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慈/刘国星/古桂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点击查看8462-817/807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松城街道**路2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点击查看67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鼓东街道营迹路69****点击查看中心西塔8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点击查看8462-817/807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教学综合楼修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 二、评标中-技术项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采购要求及内容响应情况 | 60.00 | 是 | 根据投标人所投设备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各项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要求的得满分29分;(1)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共10项)为实质性要求,若出现任意一项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2)标注“▲”符号的[评审项](共8项,合计29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625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①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检验报告或其他相关佐证(包括图片、样品)条款,投标人未提供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负偏离。】 |
更正为: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采购要求及内容响应情况 | 60.00 | 是 | 根据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第三章“二、技术要求”中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点击查看小组进行评审: ①标注“★”的技术要求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②标注“评审项”的技术要求以每一评审项为一项计分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0.4分,共150项,合计60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磋商文件若有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供应商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供应商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1日
无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松城街道**路27号
联系方式: 059****点击查看6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鼓东街道营迹路69****点击查看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0591-****点击查看8462-817/80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慈/刘国星/古桂春
电话:0591-****点击查看8462-817/807
****点击查看
2025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