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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08
一、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水厂西侧管网改造施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合欢路亳芜现代产业园76号科技孵化楼1115室
成交金额:38666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点击查看园区亳芜大道管网改造项目、亳芜园区月季路管网改造项目的管道铺设、**检查井与拆除、路面拆除和恢复、绿化迁移等。
工期:20日历天。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按皖价服[2007]86号文件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乘以100%向中标人收取。不足叁仟按叁仟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1日
3.开标日期:2025年04月08日
4.资格能力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①常驻现场且唯一担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③持有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领取中标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前往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八、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点击查看园区亳芜2.5产业园25楼
联系方式:0558-****点击查看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友阳步行街B区16号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7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
电 话:139****点击查看7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