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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乃甲切木石窟山体加固及排水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点击查看**商务局(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以“ 岗发改字【2025】 133号 ”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为 国家文物保护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 裂隙治理1项,W1、W2、W4、W5危岩体加固1项。锚索工程1项,挡土墙工程1项,2-4号石窟门窗更换、治水工程1项及相关附属工程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已落实;
2.5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不含冬休期) ;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9日00时00分至2023年9月26日00时00分,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报名。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年9月19日00时00分至2025年9月26日00时00分,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购买招标文件。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 日09时30分,地点为**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点击查看**服务局》网上发布。
八、其他
8.1开标活动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由招标代理机构发起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导致解密失败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用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3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人对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投标文件内含有虚假资料,将依法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对其依法进行处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联 系 人:次平
联系电话:178****点击查看9009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办公地址:**市****点击查看花园北12-1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8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