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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蜀镇 美丽河湖 水环境提升工程 川埠村中河水环境提升工程(Ⅱ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丁蜀镇 美丽河湖 水环境提升工程 川埠村中河水环境提升工程(Ⅱ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代理人为:丁蜀****点击查看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的概况
1、建设地点:**市丁蜀镇;
2、工程规模:/;
3、项目类别:施工;
4、合同估算价:约221万元;
5、计划工期: 9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20日,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0日;
、招标范围:川埠村中河水环境提升工程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 、质量要求:合格;
9、 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品牌:/。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点击查看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四、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请你方从****点击查看(**市**街道东**路88-1东幢603)代理部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5年5月29 日至2025年6月5 日8:30至10:30,下午2:00至4:00(节假日除外)。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肆万元(¥40000****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汇票形式缴纳,金额不得分开,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暂不接受其他形式),并在票据上备注丁蜀镇 美丽河湖 水环境提升工程 川埠村中河水环境提升工程(Ⅱ标)保证金。(手写无效)
收款单位:****点击查看
行 号:J302****点击查看560101
开户行:浦发银行**支行
账 号:84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00001333
交纳形式:****点击查看银行汇票形式缴纳,暂不接受其他形式;
退还时间:未中标单位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凭收据无息退还。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现金形式,售后不退。
4、资格审查形式: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并注明联系人电话和邮箱并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12月-2025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版);(8)投标保证金。
注:除上述第(5)、(6)、(7)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 12 日9时00分,地点为:****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4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为 2025年6月 12 日9时00分
4、开标地点:****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4楼会议室)。
六、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40%,第二年底支付至审定造价的30%,第三年年底支付至审定造价的20%,第四年年底付清余款。备注:如在付清余款的时间节点内审计报告出具不足一年的,需扣留工程审定造价的5%,待审计报告出具满一年后根据抽复审情况进行付款。
七、其他
1、本工程所称的 在建工程 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
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 **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查询为准)。
八、评标办法
1、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细则见本公告附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点击查看政府网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5年 5 月 29 日至2025年 6 月 5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邮编:214200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 系 人: 马 工
地 址:**市**街道东**路88-1东幢603
电 话:182****点击查看3832
2025年 5 月 29 日
附件:评标细则
1、本次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2、本工程最高限价为 ****点击查看710.59元,投标人填写在标书上的工程的竞标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如高于等于最高限价,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不参与评定。只有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才能作为有效报价参与评定。
3、采用最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在有效报价中取最低报价为中标价。
4、如出现相同的中标报价,采用抓阄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5、本次报价为含税报价。
6、本评标办法解释权归甲方及招标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