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科工集团新疆研究院有限公司】新疆三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MG300/700-QWD交流电牵引采煤机智能化改造项目项目公告

【中煤科工集团新疆研究院有限公司】新疆三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MG300/700-QWD交流电牵引采煤机智能化改造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于 2025-08-08

招标详情

中煤科工集团新疆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8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16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07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MG300/700-QWD交流电牵引采煤机智能化改造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8-08

****点击查看**公司采煤机
智能化改造项目
询价函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公司采煤机智能化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点击查看**公司。

3.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规格要求及本项目合同及合同附件(技术协议作为合同附件)技术规范规定的各项要求。

4.工程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9月4日之前完成,并达到验收标准。(根据矿井建设进度,实际工期需要顺延时由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5.采煤机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交流电牵引采煤机

MG300/700-QWD

1

**天地


(1)使用环境:低瓦斯矿井;煤层倾角平均42°;温度:0-+40℃。

(2)矿井生产电压等级AC1140V、AC660V、AC127V。

(3)矿井运输设备或部件尺寸(长×宽×高)不大于:5600mm×1500mm×1700mm

二、采购需求

本项目报价控制价为¥****点击查看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将被否决报价资格。响应人提供服务时应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询价文件所列服务清单内容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规范、质保期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资金

资金来源:已落实。

四、供货期及付款方式

供货期:2025年9月4日

付款方式:

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卖方按照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15日内进场并提供各单项金额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各单项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

2. 交货款:卖方完成单项中设备的到货视为完成单项工作量 70%,由卖方提出支付申请,经监理、买方审核确认无误且书面盖章确认后(公章),卖方提交单项金额 30%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在收到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单项金额的30%作为交货款;

3. 验收款:卖方指导安装完成,经监理、甲方书面盖章确认后(公章)并达到上级行管部门验收合格及评定的分数,视为完成单项工作量100%时,由卖方提供支付申请,并提供单项金额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单项金额的50%作为验收款;

4. 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经最终使用单位书面盖章确认后(公章),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10%的质量保证金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同结清款,买方在收到卖方质量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结清款;

投标方负责运输、现场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点击查看**公司。

质保期:1.除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为建设单位通过验收后三年。设备质保为三年,起始时间按照设备出厂原厂质保时间计算。

五、报价人资格

1.资质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合格经营者,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主体名称应与报价人名称一致。

1.2报价人若为制造商,需提供采煤机生产制造资质;若为维修商,需提供《煤矿设备检修服务认证证书》或《矿用设备安全维修资质证》(维修范围需包含采煤机)。

2.财务要求

报价人需提供提供近3年(2022-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

报价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内完成的类似业绩至少2份,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用户盖章的验收证明。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信誉要求

(1)报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相关截图(截图路径:登录网站-点击专项查询-点击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

(2)报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点击查看.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相关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报价人在参与本次投标前三年内,不得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格式自拟,提供承诺)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5)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

重要提示:

1.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人务必将上述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制作在报价文件中,否则将可能导致不合格的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六、用户需求书

详见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七、报价文件内容及要求

(一)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四)报价清单

(五)保证金缴纳凭证

(六)固定总价承诺书

(七)声明函

(八)类似业绩

(九)服务方案

(十)商务技术偏离表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八、报价文件格式

详见报价文件内容及要求。

九、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10:00。

十、报价时间、地点及方式

1. 报价开启时间:2025年8月18日10:00。

2. 报价方式:本次报价采用公开方式一次性报价,响应人须在2025年8月18日10:00前将报价文件在“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点击查看.cn)系统中网上递交。未按时递交的报价文件系统将自动关闭上传端口。代理机构将在报价开启后,****点击查看委员会对参与报价的响应人进行综合评判后最终确认采购单位。

3. 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在能够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选出投标价最低的投标,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4.投标文件递交

报价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将报价文件在“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http://cg.****点击查看.cn)系统中网上递交。未按时递交的报价文件系统将自动关闭上传端口。

十一、文件费用

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8月8日17:00~2025年8月14日23:00

文件费:500元(须公对公付款,并于发售截止时间前汇至下述账户)

接收文件费的账户:

公司账户:****点击查看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光大银行**德胜门支行

账 号:35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67687

询价文件发放部门:****点击查看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市西**安德路67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31****点击查看0765

十二、保证金

保证金: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00)

汇款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10:00

须以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到下列账户:

开户名:****点击查看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光大银行**德胜门支行

账 号:35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67687

备 注:供应商应将保证金汇至上述账户,汇款时务必注明“GHY-25420保证金”字样,将保证金电子回单上传至采购平台(保证金审核与制递交投标文件为并行操作)。

十三、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号)。成交服务费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含税)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机构。

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

项目金额

货物招标费率

服务招标费率

工程招标费率

100万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

1.1%

0.8%

0.7%

500-1000万

0.8%

0.45%

0.55%

1000-5000万

0.5%

0.25%

0.35%

5000-10000万

0.25%

0.1%

0.2%

成交服务费发票性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发票仅显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发送至投标人注册邮箱。

十四、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采购方:****点击查看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 ****点击查看226918

地址:**乌****点击查看开发区(**区)维泰南路396号煤科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131****点击查看0765

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8日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