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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点击查看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询价标的为转让方接收的抵债资产,其中标的1-13和标的24已过户至转让方名下,其他资产已取得司法部门相关执行裁定。标的资产共包含22处商铺,1处宾馆,1处住宅、1处工业用房及土地和3处厂房,详情参见附件资产清单,项目接受单宗受让,相关情况以最终交易公告披露为准。
2、****点击查看中心可应各意向方要求组织项目说明会,****点击查看中心通知为准;询价期间各意向方可根据标的物市场价值及自身风险判断能力,自行报出意向受让价格。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询价公告期间提交《意向受让申请书》、《意向报价明细表》。报价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点击查看中心将按照约定处置询价保证金。
3、本次询价结束之日起原则上2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确定标的挂牌转让底价进行项目正式挂牌。本次询价标的具体转让价格及其他项相关交易条件以后期交易公告或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
4、如项目正式挂牌的转让底价不高于意向受让方报价金额,则意向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公告约定进行受让登记并参与后续竞价,且同意将已交纳意向受让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的等额部分,****点击查看中心及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意向受让保证金。如正式挂牌的转让底价高于意向受让方报价金额,则意向受让方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受让登记,如放弃进行受让登记,交易中心在上述项目挂牌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意向受让保证金。
5、询价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交纳账户:以系统发送的账号为准。
6、参与询价并交纳询价保证金的意向方成为最终受让方时,享受交易服务费(以正式交易公告约定为准)8折的优惠。
7、项目询价期间,如转让方已作出有效决议发布正式交易公告,询价公告同步终结。询价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询价公告结束。
8、意向受让方应履行对标的尽调义务,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询价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法律风险,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公告期间提前电话预约
联系人:丁建中
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5220
1、缴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1)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须对本次报价结果负责,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询价相关资料并交纳询价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报价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询价保证金。
(2)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应确保所提供的受让相关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存在瑕疵,给其他交****点击查看交易中心造成损失,该意向受让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3)询价项目正式挂牌后,如挂牌底价不高于意向方报价金额,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后续竞价、履行后续义务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其询价保证金。
3、处置方法:
(1)如项目正式挂牌的转让底价不高于意向受让方报价金额,则已交纳意向受让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的等额部分;
(2)如正式挂牌的转让底价高于意向受让方报价金额,则意向受让方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受让登记,如放弃进行受让登记,交易中心在上述项目挂牌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意向受让保证金。
意向报价明细表.xls
附件:资产清单(28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