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某部场地建设改造(二次);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文:
9.重新评标和不再评标
9.1 重新评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单位将重新组织招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的。
9.2 不再评审
重新评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评审后有效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
更改为:
9.重新评标和不再评标(符合本章第9.3条情形的除外)
9.1 重新评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单位将重新组织招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的。
9.2 不再评审
重新评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评审后有效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
9.3 报价供应商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供应商只有2家且预算400万元以下项目,或重新组织采购仍只有2家报价供应商响应的项目,评审委员会认为谈判文件无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由采****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按照原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继续组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