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安镇城北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基础设施改善和提升项目

绥安镇城北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基础设施改善和提升项目

发布于 2025-04-24

招标详情

绥安镇城北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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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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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办公场所基础设施改善和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办公场所基础设施改善和提升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查看办公场所基础设施改善和提升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绥安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点击查看办公场所一至三楼油漆翻新、二楼休息室增加护墙板、三楼部分隔断,木制墙裙,吊顶拆除、三楼大厅及卫生间新增铝扣吊顶、三楼所有房间内的灯具更换及线路重新布置等内容。(建设规模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75543.4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点击查看办公场所一至三楼油漆翻新、二楼休息室增加护墙板、三楼部分隔断,木制墙裙,吊顶拆除、三楼大厅及卫生间新增铝扣吊顶、三楼所有房间内的灯具更换及线路重新布置等内容。(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单项工程合同额≤100万元装饰装修工程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7989.13元(工程发包价),K=10%;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建市[2017]241 号文及相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根据****点击查看**保障厅关于印发《**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④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文规定,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点击查看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om)在线报名。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打开。招标文件人民币/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零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5月06日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 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点击查看705191)。

7.4.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投标人应经常浏览以上网页,以及时获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应自行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公章):****点击查看

地址:**县绥安镇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0****点击查看0276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县绥安镇楼仔顶181-1号201室

联系电话:180****点击查看6551 联系人:小王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

网址:(https://www.****点击查看.com)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点击查看建设局、****点击查看改革局、****点击查看政府

地址:**县绥安镇**路86号、**县绥安镇青年路19号、**县绥安镇新宪街

联系电话:0596-****点击查看633、0596-****点击查看035、0596-****点击查看108

开标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

地址:**县绥安镇金浦大道北20-8鸿鑫大厦3楼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705191

日期:2025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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