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新建警犬基地业务用房、室外附属及部分所队业务用房提升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静宁县新建警犬基地业务用房、室外附属及部分所队业务用房提升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发布于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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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5-06-30 17:09

文件编号 申请资格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文件开启时间 文件开启方式 评审办法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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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