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第17页评分标准修改为: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计3分,最多计15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近3年(投标截止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270 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即:合同关键页面扫描件。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