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安徽省入皖动物指定通道濉溪县铁佛检查站标准化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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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4-28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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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省入皖动物指****点击查看检查站标准化建设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点击查看商务中心A座605、606室

成交金额:5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省入皖动物指****点击查看检查站标准化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为****点击查看**省入皖动物指****点击查看检查站标准化建设采购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组卷报批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20****点击查看政府建设用地批复。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金玲(组长)、梅杰、仲全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县沱河路124号

联系方式:仲全胜 0561-****点击查看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路相王大厦西高楼26楼

联系方式:肖康 187****点击查看3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康

电 话:187****点击查看3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