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谈判内容”2.2最高限价为:573360.37元,基础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丧失谈判资格。(符合性审查)与招标公告预算金额:¥495375.04元不一致。
现澄清为:“第二章 谈判内容”2.2最高限价为:495375.04元,基础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丧失谈判资格。(符合性审查)。
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故不延期。
提示:本次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如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造成的投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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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