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229202509010500102的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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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9-06

招标详情

城口县复兴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联系人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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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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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5-09-05 17:30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资金现金
100,000元 人民币
9,142,000元 人民币
CQFJSGZHPG[JS]

**街道搬运社片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街道搬运社片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作如下补遗: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特别说明”第(3)条修改为“(3)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5 年6月至 2025 年 8 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删除“(3)技术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方案》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方案》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A4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A3或A4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方案》部分为零分。(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2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点击查看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中将“否,推荐经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修改为“否,推荐经评审合格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修改为: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投标人须知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投标人须知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作为评定依据。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其中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投标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招标范围内。),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点击查看委员会按照全体评委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排序。

2.1

报价排序

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需技术方案评审的,由电子评标系统对技术方案进行自动随机编号。在投标函评审前,****点击查看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不得显示排序。

2.2

符合性审查

取报价排序前7名,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资质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2.3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不含投标函部分)。

投标文件的签署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

2.2.4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实质性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

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点击查看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2.2.5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投标函部分的签名盖章

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总报价

1.投标函中的总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应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一致。

2.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

异常低价评审

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一并提交低价投标的澄清(或说明)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人、材、机、耗量等);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必须坚持正当竞争,且以下情形不得作为低价投标澄清(或说明)的依据:①亏本让利,②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③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④类似项目业绩。****点击查看委员会在进行异常低价评审时,发现进入异常低价评审程序的投标人未提交低价投标的澄清(或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交的低价投标的澄清(或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影响合同履行,****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暂定金额

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投标人应当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应当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2.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3项规定。

3

评标程序

1.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需技术方案评审的,由电子评标系统对技术方案进行自动随机编号。在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前,****点击查看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不得显示排序。

2.根据本章第2.2款约定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3.若上述程序未能评出三名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委员会对剩余投标文件继续按上述第2条进行评审,直至评出三名中标候选人,或者评审完所有投标文件。

4. ****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注: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其中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投标人所属红名单类别包含在招标范围内。),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点击查看委员会按照 全体评委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 原则排序。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原则确定排序。

2. 评审标准

2.1报价排序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符合性审查标准

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投标单位报价排序数量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

2.2.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2.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报价排序

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需技术方案评审的,由电子评标系统对技术方案进行自动随机编号。在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前,****点击查看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不得显示排序。

3.2符合性审查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顺序:技术方案评审(如有)、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

勾选技术方案评审的,符合性审查应首先进行技术方案审查,再按照资格、形式、响应性、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的顺序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3****点击查看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或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点击查看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投标文件存在本一览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则,评标委员会不得视为重大偏差而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章节号

条款名称

否决投标条件

资格评审

A-1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2投标人的财务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3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形式评审

A-6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7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8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响应性评审

A-10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12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A-13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A-1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3.****点击查看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

A-15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16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17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18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19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或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20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21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22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2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24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25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3项规定执行,****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其他

A-26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一并提交低价投标的澄清(或说明)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人、材、机、耗量等);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必须坚持正当竞争,且以下情形不得作为低价投标澄清(或说明)的依据:①亏本让利,②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③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④类似项目业绩。****点击查看委员会在进行异常低价评审时,发现进入异常低价评审程序的投标人未提交低价投标的澄清(或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交的低价投标的澄清(或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影响合同履行,****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A-27投标人承诺“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发放按以工代赈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5、删除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技术部分”的所有内容。

6、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小写:****点击查看000.00元(大写:玖佰壹拾肆万贰仟元整),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226851.53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工程量清单中招标控制价如有与本补遗中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准。

7、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重新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发布的为准。

8、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材料价格表中所涉及的生产厂家并不是招标人指定厂家,相关材料的采购投标人自行确定。

招标文件与本补遗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补遗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