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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全厂脚手架、保温维护工程
2.招标编号: ****点击查看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月26日
5.开标日期:2025年2月17日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 ****点击查看000.00元(含税)
评标价:****点击查看238.53(不含税)
第二中标候选人: ****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 ****点击查看008.40元(含税)
评标价:****点击查看971.01(不含税)
三、公示期
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1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按下述要求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155,地址:****点击查看10****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办公室)。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7.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其他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集团招标采购数字化门户网站等媒介发布,其他媒介转载与前述媒介发布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前述媒介发布的内容为准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昌****点击查看开发区大井产业园奇井路7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大道236号507室
联系人:蒋伟、刘振乾
电 话:0551-****点击查看9538/139****点击查看8286、 0551-****点击查看9537/181****点击查看6604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 称:****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采购部
地 址:**省**市**路76号
电 话:0551-****点击查看593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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