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大道南侧纵二路工程(施工)(评定分离)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世纪大道南侧纵二路工程(施工)(评定分离)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世纪大道南侧纵二路工程(施工)(评定分离)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5-09-30 18:34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1.1元 人民币
7,808,975.16元 人民币
其他评标办法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补充以下条款: 1.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1)安全文明施工费****点击查看市政府部门最新颁布的文件执行,由发包人在开工前一次性支付至承包人账户,承包人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使用。 (2)在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需要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使用计划,明确费用使用的条目、类别、数量、额度、实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内容,并报送发包人存档,杜绝为了谋取利益最大化随意压缩投入。 (3)承包人应及时足额投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项目费用清单备查,严禁挪作他用。 2.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预付款支付期限:无。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 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不提供。 4.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并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国家、地方性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本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现修改为: (1)项目开工后竣工验收合格之**度款拨付比例按照国家、**省及**市有关规定执行; (2)工程结算完成后提交结算审核报告且工程涉及的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后,经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后付至工程结算值的97%; (3)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工程移交、无质量安全隐患,后无息支付工程结算值的3%。 (4)以上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审核通过后,向承包人支付相应的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 (5)工程款按区财政部门相关要求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