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社会体育馆电气专业部分(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莱阳市社会体育馆电气专业部分(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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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9-02
莱阳****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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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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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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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体育馆电气专业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 ****点击查看体育馆电气专业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定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体育馆电气专业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工程地址: 五龙路东侧,大寺街西侧,****点击查看
建设规模: 6006 平方米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 ****点击查看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联系人: 张春林 联系电话: 0535-****点击查看038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联系人: 朱丽萍 联系电话: 0535-****点击查看332
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09:00
开标地点: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第1开标室
投标单位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平均分 商务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总得分
A 90.94
B 94.17
C 95.86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点击查看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 ****点击查看292.5500 按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2日前竣工。
**市****点击查看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 ****点击查看811.2900 按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2日前竣工
****点击查看**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 ****点击查看332.2700 按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2日前竣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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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公司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点击查看
**市****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公司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点击查看
1 贾太宏 注册建造师 37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74 /
2 杨斌 注册建造师 37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48 /
3 任寒冰 注册建造师 鲁2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15 /
4 于植臣 注册建造师 37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35 /
5 于旭杰 其他;项目经理 (1)鲁23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5310(2)鲁**B(2020)****点击查看518 (1)机电工程(2)/
6 赵高卫 其他 鲁**C3(2018)****点击查看152 /
**市****点击查看公司
1 林君 安全员 鲁**C3(2018)****点击查看213 / 已缴
2 刘腾 其他 (1)鲁**B(2021)****点击查看610(2)鲁23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54857 (1)/(2)机电工程 已缴
3 祝丽莎 资料员 2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1145 / 已缴
4 赵锦航 技术负责人 鲁20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4 / 已交
5 邢成晓 质检员 JX023****点击查看5249 / 已缴
6 尉红艳 注册电气工程师 37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78 / 已缴
****点击查看**公司
1 隋晓全 其他 (1)鲁23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49621(2)鲁**B(2021)****点击查看586 (1)机电工程(2)/ 已缴
2 李剑 注册建造师 2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2816 / 已缴
3 王晓东 其他 鲁**C3(2024)****点击查看502 / 已缴
4 解星荃 注册建造师 2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6486 / 已缴
5 黄淞泓 注册建造师 2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816 / 已缴
6 李金军 技术负责人 职称证/电力工程/工程师 电力工程 已缴
七、公示时间: 2025-09-02 15:45:00 - 2025-09-05 17:00:00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