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10-21 17:20
原电子招标文件“评标价”中“评审标准”和“扣分公式”录入不一致,现“评标价”以“评审标准”中公示为准,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自行查看。
因澄清内容不涉及投标文件编制,故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