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更换广场地砖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工程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1 | 更换广场地砖工程 | 360,000.00 | |
| 合计 | 360,000.00 | ||
|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元整(小写)¥360,000.00元 |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项目所有工程、物资及相关服务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金额含税,报价总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需全部货物供应、服务提供、工程施工相关费用(包含但不局限于施工费、物资供应费、包装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配送费、安装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二次搬运费、保险费、管理、维护、保修、售后维护、差旅食宿、税金、备品备件及伴随服务等全部费用)。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否。
2.工程地点:**省**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施工、供货、安装等工作,并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工程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6.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产品及整体工程的质保期为1年。
7.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执行。
8.投标(报价)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报价)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当出具“未使用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投标”的承诺书,若涉及使用被禁止供应商产品投标,应当提供“确需配套使用情况说明”,相关承诺和说明随投标(报价)文件一并递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含)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具体以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被列入所列网站任意失信名单,视为不符合要求。)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企业,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与其他报价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如有隐瞒,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本项目特定资质
具备以下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6年9 月11日08时00分至2026年9月18 日22时00分。
(二)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或告知名单的承诺书。
7.报价供应商近1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说明: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报价供应商近1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说明: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9.报价****点击查看事务所出具的近1年(2025年度)审计报告。
说明: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点击查看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点击查看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1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10.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1.签署严禁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
说明:以上要求为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的报名条件,仅作为发放询价文件依据。凡领取询价文件的报名供应商,其具体报价资格****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小组根据询价当天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及现场查询结果(详见询价文件要求)进行判定。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以上材料仅作为询价文件申领或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凡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报价资****点击查看委员会判定为准。
(四)询价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09 时00 分。
(二)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按照要求密封盖章后指定专人邮寄报价文件,并于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采购机构将拒收。
(三)邮寄地点:**省**市(采购机构指定地点,具体以采购机构通知为准)。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6年9月30日09 时 10分。
(二)询价地点:**省**市(采购机构指定地点,供应商无需现场参加)。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6 年 9 月 21 日。
(二)踏勘地点:**省**市(具体以采购机构通知为准)。
(三)联系人:黄先生。
(四)联系电话:186****点击查看7319。
(五)按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要求及规定时间现场集中统一组织踏勘(不接受投标(报价)供应商单独踏勘),供应商参加现场勘察应当签到。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信息发布平台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上发布。
十、注意事项
(一)不论询价结果如何,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询价报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报价文件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以及发现围标串标情形,影响本次采购的,将按采购单位及采购机构相关采购政策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项目询价开标评审方式,由采购机构组织实施,报价供应商无需派代表参加现场询价,所有报价文件将在现场统一拆封。
(四)如发现有其他供应商虚假投标、围标串标等情形的,可向下方公示的采购机构或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反馈并提供相关依据,严禁诬告、干扰采购活动等恶意行为。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刘先生
移动电话:186****点击查看7067、186****点击查看7674
固定电话:0752-****点击查看810
联系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联系地址:**省**市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先生
移动电话:186****点击查看7835
联系地址:**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