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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米仓胡同71号院24号楼加**全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点击查看根据经营需要,拟就禄米仓胡同71号院24号楼加**全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禄米仓胡同71号院24号楼加**全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采购人:****点击查看
3.项目概况:禄米仓胡同71号院24号楼建造年代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地上3层砖混结构房屋,层高3.50m,安全加固改造面积396.7.
4.建设周期:项目服务期限为6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现行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约定。
6.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EPC),包含施工设计、采购及施工。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
施工设计(具备其中一个业绩即可):(1)近三年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上或者合同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加固工程设计业绩;(2)近三年具有含加固工程设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业绩。
施工业绩:(1)近三年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含)以上或者合同金额在8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加固工程业绩;(2)近三年具有含加固工程施工在内,单项合同的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上或者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施工业绩。
2.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应资格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3)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4)联合体投标,应按照联合体分工分别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
(5)联合体投标,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
2.5 其他要求:
1.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报价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提供书面声明)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书面声明)
5.****点击查看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提供加盖公章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
6.报价人与采购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则必须提供)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询比文件
1.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6日17点00分(**时间)
2.地点: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om/
3.方式: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询比文件,****点击查看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提供电子版询比文件发送到报价单位。
4.售价:获取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6年8月26日17点00分
2.报价人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点击查看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点击查看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上进行在线报价,并提供纸质版文件(两份)送至**市东**禄米仓胡同71号院7****点击查看管理部
3.开标时间:2026年8月27日10点00分
4.开标地点:**市东**禄米仓胡同71号院7号楼会议室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沛江
联系电话:181****点击查看4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