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先诊疗后付费接口改造采购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点击查看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先诊疗后付费接口改造采购服务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90000.00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9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9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先诊疗后付费接口改造 | 1项 | 90000.00 | 服务 | 否 |
4.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有)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
特定资格1 | 无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6.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为2025年 8月 21 日至2025年 8 月26 日下午18:00止。
6.2获取地点及方式:欲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通过邮箱报名或至现场报名(报名资料发送至****点击查看@163.com或至**市**区峰尾镇埭沙路飞达商业街C幢206室现场获取)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6.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合同包项目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请另付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谈判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应将购买采购文件收款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报名的供应商,谈判将被拒绝。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8 月 27 日下午15:00时(**时间)。
7.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点击查看开标大厅(地址:**省**市**区城华北路568****点击查看广场SOHO-2座1416室)。
7.3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8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谈判时间及地点:
8.1谈判时间:2025年 8 月 27 日下午15:00时(**时间)。
8.2谈判地点:****点击查看(地址:**省**市**区城华北路568****点击查看广场SOHO-2座1416室)。
9.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质疑与投诉
10.1质疑
10.1.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0.1.2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0.1.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0.1.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5-****点击查看3888;
(3)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市**区峰尾镇埭沙路飞达商业街C幢206室****点击查看。
10.2投诉
10.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11.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2021
12.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峰尾镇埭沙路飞达商业街C幢206室
联系人:林霞、林舜华、林夏强
联系电话:0595-****点击查看3888/177****点击查看2788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附1:****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 ****点击查看 |
开户银行:15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16906 |
银行账号:**银行****点击查看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