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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点击查看谢园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作如下答疑: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条“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9
10.9 | 面向中小微企业 | / |
修改为
10.9 | 面向中小微企业 | 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落实预留采购份额: 1、依据财政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有关规定: 本项目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需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 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填写错误、未填写(含填写不全)、依据标准企业划型错误或者不明确以及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的情况,可导致《中小企业声明函》被作为无效处理。 2、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仅供参考,依据《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为准)。 |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不变。
四、本答疑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答疑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日期: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