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恒中心安置房维修和零星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海恒中心安置房维修和零星工程建设项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人员配备评审标准变更如下:
原评审标准 | 变更后评审标准 |
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1人):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如建筑施工、建筑装饰、装修装饰、电气工程、给排水等)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高级(含副高)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3分;仅按较高级别计一次分,满分为3分。 2.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除项目经理外):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如建筑施工、建筑装饰、装修装饰、电气工程、给排水等)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高级(含副高)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3分;仅按较高级别计一次分,满分为3分。 | 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1人):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如建筑施工、建筑装饰、装修装饰、电气工程、给排水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3分,满分为3分。 2.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除项目经理外):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如建筑施工、建筑装饰、装修装饰、电气工程、给排水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3分,满分为3分。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人业绩第1项“装修装饰工程项目业绩”,如投标人提供施工总承包业绩,且工程范围包含装饰装修内容,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针对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人业绩第1项“装修装饰工程项目业绩”,如投标人提供施工总承包装修装饰专业分包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3.针对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人员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如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为“结构工程”,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经开区民悦路与海恒街**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9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法:0551-****点击查看6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点击查看6109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