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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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市星光路、胜利街雨水管网改造工程临时用地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点击查看社区和****点击查看社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1.9119公顷,用于**市星光路、胜利街雨水管网改造工程的办公生活区、材料堆放区、表土堆放区、施工便道等的临时使用。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6个月(2025年8月18日 2026年2月17日)。
三、你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改变临时用地使用用途;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
四、临时用地期满后,应严格按照已批准的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完成土地复垦,报经我局验收合格后,及时交还土地权利人,不得形成土地**闲置浪费。临时用地使用期间,如需永久使用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五、你单位应及时向税务部门缴纳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