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文物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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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29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市**城墙旧址抢险排危项目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点击查看 | 咨询电话: | 138****点击查看7967 |
工期要求(天): | 9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项目预算价(元): | 748900.11 | 项目发包价(元): | 711455.10 |
资金来源: | 省级财政资金(“双试点”补助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09-30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5-10-13 23:59:59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5-10-14 11:15:00 | 自主选号时间: | 30分钟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需同时满足所有资质类别及等级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专业承包类--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成交金额的5%,由中选人在中选通知书推送后合同签订前向业主缴纳或提交。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 缴纳说明: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
项目所在地: | **区 | ||
选取地点: | **市翠****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 ||
项目地址: | **市****点击查看**社区文重街大井巷1号 | ||
项目概况: | 本工****点击查看广场南侧**城墙旧址。****点击查看广场段城墙顶部宽8~9 米,外墙收分6%~20%,高5~6.5 米,总长 110 米,本次修缮长度15米,主要修缮内容为对15米段城墙面清除杂草及树木、挖补更换风化严重的石构件、对约长10米段的城墙予以拆除,补配风化残损石构件重新砌筑,墙芯回填,夯筑三合土,重铺城墙顶石板、重做城墙两侧残损的墙垛,恢复城墙下部绿化带内植被,****点击查看广场采取施工保护措施。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二级建造师(例如: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等) | ||
项目特殊要求: | 一、资质要求:具有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业务范围:古建筑。 二、合同签订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中选工程子项单价按发包价相对预算价下浮比例同比下浮。 三、验收要求及质量要求 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文物行业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2.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在项目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业主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整改后方可验收结算。 四、工程缺陷责任服务要求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自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金在履行缺陷责任期后无息退还。如因施工单位建设的工程出现无法直接评估但又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特殊情形,业主方可视情况作出**缺陷责任期或者提高质保金的处理,但缺陷责任期一般不超过24个月。 五、农民工工资保障支付 1.中选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合同总金额的5%(取整到千,不超过5%)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缴纳(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退还。 2.中选人应当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并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六、付款条件说明 1.本项目按照合同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 2.建设过程中可以按项目实施进度申请支付不超过已完成工程量80%的工程进度款。 3.结算时根据项目建设要求收取质量保证金,由业主统一收取项目总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期到期后支付至审计决算金额的100%。 4.项目具体资金支付以财政资金下达和调度为准。 | ||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点击查看3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