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州区七一实验小学食堂一、二楼地坪改造

安州区七一实验小学食堂一、二楼地坪改造

发布于 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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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七一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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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装修类项目招标1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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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5-07-24

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250723)号

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小学食堂一、二楼地坪改造

中国﹒**(**)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共同编制

2025年07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22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3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25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26

第七章 磋商文件格式 …………………………………………………………………47

第八章 评审办法 ………………………………………………………………………48

第九章 合同主要条款 …………………………………………………………………57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点击查看(采购代理机构)受****点击查看(采购人)委托,拟对“****点击查看小学食堂一、二楼地坪改造”项目采用竞****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250723)号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小学食堂一、二楼地坪改造

3、采购人:****点击查看

4、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9000.00元。

三、项目简介

****点击查看小学食堂一、二楼地坪改造。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竞争性****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网(http://www.****点击查看.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

(4).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禁止参加本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检查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点击查看.cn)等渠道查询的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1.通过现场领取: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点击查看(**市涪**御安街10号凯越诗蓝﹒ 御营广场2单元(B座)6楼1-11、31、32号)获取。2.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发送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获取报名资格,资料审核合格后,代理机构将发送《项目登记表》。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00分(**时间)。

磋商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00分(**时间)。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市涪**御安街10号凯越诗蓝﹒御营广场2单元(B座)6楼1-11、31、32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竞争性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

联系人:蒋强 联系电话:0816-****点击查看328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涪**御安街10号凯越诗蓝﹒御营广场2单元(B座)6楼1-11、31、32号)

联 系 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816-****点击查看53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59000.00元;该项目不分包。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5900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1、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中小企业优惠

一、****点击查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4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5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涉及。

6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816-****点击查看539

8

磋商过程、结果咨询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816-****点击查看539

9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后,****点击查看公司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以及经办事项等,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点击查看领取成交通知书。

10

供应商询问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816-****点击查看539

12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点击查看公司负责答复;对****点击查看公司负责答复。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

联系人:蒋强

联系电话:0816-****点击查看328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816-****点击查看539

地址:**市涪**御安街10号凯越诗蓝﹒御营广场2单元(B座)6楼1-11、31、32号)

邮编:621000。

注: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性提出。

1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上级单位。

注: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4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15

声明承诺提醒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6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参加本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查询。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采购项目。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磋商的采购人是****点击查看

2.2本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点击查看

3. 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点击查看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5.5****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点击查看公司或子公司,****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点击查看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7.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7.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7.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7.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构成

8.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磋商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磋商文件格式;

(四)供应商和所投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审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8.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9.2 磋商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得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9.3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4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0.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0.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0.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0.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1.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资格性响应文件、施工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

11.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施工响应文件两部分,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

12.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2.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磋商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2.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3.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磋商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4. 报价(实质性要求)

14.1 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14.2 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14.3 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

15.响应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磋商有效期

16.1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6.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磋商有效期。供应商拒绝**磋商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磋商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6.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磋商有效期。供应商拒绝**磋商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磋商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7.1 供应商应准备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施工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U盘)1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施工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7.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7.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7.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7.6 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7.7 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8.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8.4 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供应商密封完善后接收。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磋商地点,采购单位收到响应文件后,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评审前开启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采购单位将告知供应商不予接收的原因。

19.2递交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的文号应当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的文号一致。但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的文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19.3本磋商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0.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0.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将认定其响应文件有效期的承诺为虚假承诺,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4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磋商

21.磋商程序

21.1、磋商会议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磋商会议时,磋商采购单位可能根据具体****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对磋商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1.3、磋商会主持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宣布会议开始,并主持磋商会。磋商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磋商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磋商会主持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竞磋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供应商代表对响应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由供应商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供应商代表确认响应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供应商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会议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会议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审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会议工作的正常进行。

(3)介绍磋商程序。

(4)宣布磋商会结束。主持人宣布磋商会结束。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磋商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供应商代表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点击查看小组要求供应商参与下一轮对响应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评审过程因需要涉及通知供应商代表的,均由磋商采购单位以电话通知的形式通知相关供应商代表,供应商代表需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开标现场,供应商代表逾期未赶到磋商现场或因供应商代表通讯设备无法接通(经监督人员证实)的,磋****点击查看小组有权认定该供应商不予配合,主动放弃该权利的使用,其可能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评审结果由供应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上自行查询。

六、成交

22.成交通知书

22.1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2.2 供应商成交后,拒绝或放弃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单位可视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

22.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4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本应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2.5成交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可凭介绍信、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点击查看领取成交通知书。

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3. 签订合同

23.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3.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3.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3.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后一位序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依此类推。

23.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4.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履约。

25.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人转包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7.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7.1 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7.2 如果成交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28. 履行合同

28.1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8.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9. 履约验收

29.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

29.3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人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0.资金支付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五章规定的付款方式。****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八、磋商纪律要求

31.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31.1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8)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31.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视为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

(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2.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他

33.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34.(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

(4).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注: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随意擅自增加本范本规定之外的资格条件。

2.资格要求中“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点击查看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点击查看法院、****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详见第七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磋商的,则可不提供。)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采购文件购买情况证明材料除外)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鲜章),证明材料是双面的,在单面加盖公章,不影响响应文件的实质有效性。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 项目概况:

1、采购人:****点击查看

2、项目地点:****点击查看

3、建设内容及规模:食堂一、****点击查看办公室、一楼大厅前平台及楼梯)防滑处理

4、建设工期:20天

二、技术内容及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环氧地坪施工工艺

1、基础打磨,切缝,清扫

2、施工环氧底漆

3、修补不平处

4、60目沙浆层施工

5、80目砂浆层施工

6、砂浆层打磨,清扫

7、施工环氧中涂层

8、施工环氧面层

9、施工防滑超耐磨环氧面层

10、5道工序:(1)、打磨 ,(2)、清扫,(3)、底漆,(4)、中漆,(5)、面漆

11、 涂料规格型号:0.25-1MM厚无溶剂环氧涂料

三、商务要求

1、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付款方式及条件:以合同签订为准。

3、其他具体事项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第七章 磋商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磋商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磋商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磋商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磋商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磋商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XX项目

资格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XX年XX月XX日


格式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


格式1-2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XXXXX(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XXXX”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期:XXXX。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格式1-3

二、承诺函

XXXX(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

(4).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日期:XXXX


格式1-4

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第二部分“施工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2-1

封面:

(正本/副本)

XX项目

施工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XX年XX月XX日


格式2-2

一、报价函

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 我方己仔细研究了XX(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XX(¥XX)的总报价,工期 XX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标准。

2.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XX天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如我方成交:

(l)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

(7)XX(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真: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2-3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

二、在参加本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四、在参加本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存在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情形。

六、****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七、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点击查看公司或子公司。

八、如果有《****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九、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十、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一、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十二、参加本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磋商文件第二章关于“磋商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

十三、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十四、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XXX;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XXX。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2-4

三、工程量清单(不涉及)

格式2-5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2-6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签章):

日 期:

说明: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格式2-7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点击查看联合会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9〕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格式2-8

七、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应答表

序号

项目

响应内容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姓名:

2

技术负责人

姓名:

3

工期

XX

4

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5

分包

6

价格调整

7

履约保证金

8

付款方式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2-9

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工程类别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备注

1

2

3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日期: XXXX


格式2-10

九、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1

合同名称:

业主名称:

合同价格:

工程地址:

2

所承担合同的主要内容:

3

工程类别:

4

建设规模:

5

项目负责人:

6

开工日期:

7

竣工日期(或计划竣工日期):

8

项目描述:

9

其他:

注:1、每个业绩项目单独填表并编号,应按要求填报工程业绩表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盖章方式不作要求。

2、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格式2-11

十、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序号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1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2

项目技术负责人

3

施工员

4

质量员

5

安全员

6

材料员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发包人

注:

1、人员应附身份证复印件。

2、人员应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或职称证复印件。


格式2-12

十一、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XXXX(项目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所规定的失信行为XXXX(填写失信行为的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仅限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XXXX。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供应商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供应商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磋商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

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4、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

最后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内容

报价

1

****点击查看小学食堂一、二楼地坪改造

最后报价(大写人民币):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分所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参加本投标请根据综合评分明细表,****点击查看分所需的资料(在投标文件已描述或提供了的,不必重复),不齐将扣相应分,不提供将不得相应分。

1、

2、

3、

...

第八章 评审办法

1、 总则

1.1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采购评审方法。

1.2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代理机****点击查看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评审程序

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及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1****点击查看小组组长。磋商小组组长****点击查看小组成员之间的事务性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执行机构牵头交涉相关事宜、执笔撰写资格审查报告和谈判报告等。磋商小组组长与其他成员的法定职责、权利和义务相同。磋商小组组长不得影响其他成员依法独立评审。磋商小组组长由评审专家担任,采购人****点击查看小组组长。

2.2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主要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谈判须知、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谈判内容、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规定。

2.3供应商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性响应性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点击查看小组成员认为资格审查过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执行机构书面反映。

2.4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谈判的供应商。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执行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交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资格审查报告的有效性。

磋商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供应商当场宣布。采购执行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2.5磋商谈判。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且被确定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1)磋商谈判的顺序以现场签到(或抽签)的方式确定。

(2)磋商谈判过程中,磋商小组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

磋商谈判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

(3)磋商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其他响应文件,将变更内容形成****点击查看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4)磋商谈判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5****点击查看小组经过一轮及以上磋商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磋商谈判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

磋商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6)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现场独立填写报价单,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递交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由其收****点击查看小组。

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7)磋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

①参加磋商谈判的供应商不足《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的;

②参加磋商谈判的供应商均被淘汰的;

③磋商谈判结束,供应商响应文件均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

④****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

⑤其他无法继续开展竞争性磋商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2.6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在磋商谈判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采购执行机构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应当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

在磋商谈判过程中,磋商小组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点击查看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否则无效。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2以最终报价和书面的技术和服务承诺作为评审的依据。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点击查看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3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3.4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5在响应文件初审过程中,****点击查看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3.6编写评审报告。****点击查看小组根据全体磋商成员签字的原始磋商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点击查看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3.7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评****点击查看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 ****点击查看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点击查看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8评标细则及标准:

(1****点击查看小组依据磋商结果,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本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投标报价、施工实施方案、人员、设备配置、后期服务及应急服务保障措施、投标文件的规范性等。

(3)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4.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投标报价60%

60分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60分。

2、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标报价)*60。

注: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

施工实施方案15%

15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施工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②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③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④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⑤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等,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15分;每一项内容不完整、不清晰、描述不合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扣1.5分;缺失的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

3

业绩25%

25分

供应商2022年1月1日(含1日)以来具有一个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得5分,每增加一个加5分,最多得25分。(提供中标(中选)通知书复印件或施工合同复印件。)

类似项目是指:建筑工程项目或装修装饰工程项目。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实,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采购活动终止

5.1 本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活动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4)如政府****点击查看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5)采购活动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上公告,并公告终止的详细理由。

5.2 对于评审过程中采购活动终止的采购项目,磋商小组应当对磋商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确定成交供应商

6.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6.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6.3 采购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将不确定的理由书面告知该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公告。

6.4 采购人依法确定不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书面告知成交候选供应商,说明理由,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公告。

6.5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的;

(3)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4)磋商文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款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6.6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信息发布当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6.7 磋商采购单位不解释成交或落标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磋商资料。

7、成交通知书

7.1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工作日未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将视为放弃成交,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磋商采购机构同意延时的情况除外) 。

7.2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7.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4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文件本应作为无****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8、磋商小组职责、权利、义务及应遵守工作纪律

8.1 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二)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等有关事项作出澄清;

(三)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8.2 磋商小组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采购项目有关的政策制度和有关情况的知情权;

(二)对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的评审权;

(三)对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权;

(四)不受非法干预的独立评审权;

(五)成员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权;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8.3 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独立进行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拒绝参加违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四)对评审过程、评审结果和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五)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六)配合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七)配合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4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须主动提出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招标采购活动中参加磋商文件咨询、论证或者编制的,除采购人代表以外,****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8.5 评审过程严格保密。****点击查看小组的评审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8.6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8.7 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磋商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磋商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审,并向磋商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第九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发包人(全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项目编号:。

4.工程内容:。

5.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月。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评审报告;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XX年XX月XX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XXX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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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装修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共合作装修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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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修缮工程, 中标 4次, 占比 80.0%
重点地区: 四川, 中标 5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 次, 中标金额 16.35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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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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