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以供应链金融支付的方式支付施工合同价款,付款时间以招标人首次签发时间为准: 1.第一笔进度款:宿舍楼改造内容完成,乙方开具合同总价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甲方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 2.第二笔进度款:专家楼改造内容完成,乙方开具合同总价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甲方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 3.决算款支付:项目完工,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完成后,乙方开具至合同决算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甲方后,甲方支付至合同决算总价的95%。 4.尾款(决算总价 5 %)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无质量问题,乙方提交质保验收申请单,通过甲方验收一次性付清。 注: 1.每次招标人付款前,投标人必须提前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证明材料并交付给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施工人员工资发放记录必须有所有施工人员签字,并由投标人盖章;签字盖章的工资发放记录是申请进度款的必要条件; 2.支付决算款前,需开全额发票。 3.付款前已完工程量为验收合格工程量;付款前已完工程量资料应齐全有效。 4.本项目付款方式采用供应链金融付款方式,投标人需响应招标人采用供应链金融付款方式,配合完成付款账户的开户、操作。 5.供应链金融付款账期约定1年,****点击查看银行贴息支取,贴息费由投标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