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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公告内容
致:受到招标人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碧片区海绵化改造项目已由 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市**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徐碧片区海绵化改造项目,总投资约17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徐碧片区海绵化改造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最终工程量、最终造价按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点击查看789元,其中暂列金额79466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2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点击查看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②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③执行闽建建[2021]2号文规定;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 09 月 17 日至2025年 09 月 23 日 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持邀请函至****点击查看【明市**区双园新村50幢B座14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点击查看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09 月 29 日上午9时30分00秒,提交地点为****点击查看开标室(**省**市**区双园新村50幢B座14层1403、1404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乾龙新村176幢,邮编:365100
电子邮箱:/
电话:156****点击查看1886,
联系人:罗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双园新村50幢B座14层1403、1404室,
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电话:0598-****点击查看869
联系人:池新胜、裴闽、金玉玲
开标地点:****点击查看开标室(**省**市**区双园新村50幢B座14层1403、1404室)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5-09-17 1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