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申请人资格要求”3.5条,纳税及社保缴纳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更正为:
纳税及社保缴纳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余内容不变。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助理
电话:188****点击查看301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黄老师(不提供业务咨询)
电话:154****点击查看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