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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点击查看
代理单位:****点击查看
地区:**市(**省)
开标地点:其他场地
行业:房屋建设
预算:93443.0元
项目状态:待开标
****点击查看支队三大队办公用房修缮项目(三次)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支队三大队办公用房修缮项目(三次) 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点击查看支队三大队办公用房修缮项目(三次)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市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9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点击查看支队三大队办公用房修缮项目(三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为准,中标人中标后需提供设计图给业主审核,以便后续结算使用;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1.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3443元(其中包暂列金4450元),K=6%,发包价为88103.4元;
2.2.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3. 标段划分(如果有):/;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市地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点击查看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②执行闽建建[2021]2号文规定;③根据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④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 月25 日至2025年9 月1 日,每天下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 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至****点击查看(地址:**市**区**路锦绣家园1号楼205室 ),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点击查看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18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 月 5 日下午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点击查看(地址:**市**区**路锦绣家园1号楼205室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巴溪大道3199号
电话:陈警官
联系人:138****点击查看1619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分公司地址:**市**市**区**路锦绣家园1号楼205室
电话:0598-****点击查看299
联系人:小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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