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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
**县花****点击查看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县花林寺镇石头店集镇先锋路21-2号三楼315室
中标(成交)金额:40.72(万元)
综合评分法:85.17(分)
工程类 |
名 称:**县花****点击查看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打造100平****点击查看商场所、设立50平方米室内外健身活动场所、70平方米就业辅导场所、40平方米亲情关怀场所。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郑**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点击查看10788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徐钦琳,李冬健,敬芳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年9月8日
2、评审地点:**县花林****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原财政所二楼会议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财库[2018]2号文、鄂建文[2023]35号文规定,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收费金额:0.4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点击查看或****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2、信息发布媒体:**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http://nyt.****点击查看.cn/nczcjy/index.html)、****点击查看网(http://www.****点击查看.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其他相关媒体网站或APP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点击查看(**县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花林寺镇桃李村二组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9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0717-****点击查看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阳
电话:0717-****点击查看726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