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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响****点击查看幼儿园屋面漏水改造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县繁阳镇迎春路26号
成交金额:25935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响****点击查看幼儿园屋面漏水改造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点击查看幼儿园屋面漏水改造提升
施工工期:15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凌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点击查看09196)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菊花、葛异才、桂琬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磋商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
(1****点击查看医院旧住院大楼内部改造维修工程
(2****点击查看餐厅翻新改造工程(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万达二期三号楼609,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7428。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询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峨桥镇**涧村安置小区1号
联系人:桂琬琴
联系方式:151****点击查看3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万达二期三号楼609
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7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桂安冬
电话:138****点击查看7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