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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5-03-20 23:40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联合体投标: 3.3.1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点击查看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点击查看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点击查看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下同)。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点击查看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和**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下同)。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点击查看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3.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点击查看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2025-04-10 09:00:00 |
90天 |
线上投递 |
500,000元 人民币 |
0元 人民币 |
综合评估法A类 |
2025-04-10 09:00:00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
在线开标 |
资格后审 |
否 |
0001-01-01 00:00:00 |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创新航**三期二阶段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厦****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以 **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厦高管计备****点击查看0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点击查看 , 建设资金来源 国有 ,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点击查看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市**区民安大道与民石中路交叉口西南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 中创新航**三期二阶段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分为二个标段,具体规模如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一标段范围:主要包含电极车间M1占地面积约61006㎡,建筑面积约93283㎡;动力站房C1占地面积约8825.25㎡,建筑面积约17650.5㎡;电解液库H1占地面积约1440㎡,建筑面积约1440㎡;电解液库H2占地面积约1440㎡,建筑面积约1440㎡;电解液库H3占地面积约1440㎡,建筑面积约1440㎡、结构件库W1占地面积约5400㎡,建筑面积约9000㎡;成品库W2占地面积约7320㎡,建筑面积约10680㎡;固废库S1占地面积约2210㎡,建筑面积约2210㎡、连廊、管廊、卸货雨棚、室外工程、绿化工程及配套工程的建筑单体或构筑物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一标段:总建筑面积约13万㎡, 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8.7万,二标段:总建筑面积约10万㎡, 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9.3万㎡。 (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一标段:总建筑面积约13万㎡, 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8.7万,二标段:总建筑面积约10万㎡, 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9.3万㎡。 (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省、设区市住建部门相关规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发布) 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一并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一标段314个日历天;二标段304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一标段:392 个日历天,二标段:38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一标段: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2月28日 节点一、桩基计划工期: 总工期4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4月20日,完成日期:2025年5月29日 节点二、C1动力站主体施工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118个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 2025年4月30日,完成日期 2025年8月25日 1、2025年5月24日基础工程(含回填土)完成; 2、2025年7月13日主体结构封顶完成; 3、2025年7月23日一层整体区域地坪工程具备机电安装进场条件; 4、2025年8月12日二层整体区域地坪工程具备机电安装进场条件; 节点三、M1电极车间主体施工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 2025年5月15日,完成日期 2025年10月11日 1、2025年 6月23日基础工程(含回填土)完成; 2、2025年 7月13日主体钢梁、钢柱安装完成; 3、2025年 8月2日屋面檩条、彩瓦安装完成; 4、2025年 8月22日地坪施工完成; 5、2025年 9月16日外墙板安装完成; 6、2025年9月2日具备机电安装及洁净工程进场条件; 节点四、W1构件库主体施工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108个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 2025年5月25日,完成日期 2025年9月9日 1、2025年6月8日基础工程(含回填土)完成; 2、2025年 7月22日主体钢梁、钢柱安装完成; 3、2025年 7月30日屋面檩条、彩瓦安装完成; 4、2025年 8月24日地坪施工完成; 5、2025年 8月19日外墙板安装完成; 6、2025年9月9日具备机电安装进场条件; 节点五、W2成品库主体施工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115个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 2025年6月9日,完成日期 2025年10月1日 1、2025年6月28日基础工程(含回填土)完成; 2、2025年 8月6日主体钢梁、钢柱安装完成; 3、2025年 8月16日屋面檩条、彩瓦安装完成; 4、2025年8月31日地坪施工完成; 5、2025年 9月10日外墙板安装完成; 6、2025年10月1日具备机电安装进场条件; 节点六、H1/H2/H3/S1主体施工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155个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 2025年6月29日,完成日期 2025年11月30日 1、2025年 8月7日基础工程(含回填土)完成; 2、2025年 8月22日主体钢梁、钢柱安装完成; 3、2025年 9月16日屋面檩条、彩瓦安装完成; 4、2025年 10月1日地坪施工完成; 5、2025年 10月31日外墙板安装完成; 6、2025年10月27日具备机电安装进场条件; 节点七、连廊及管廊施工计划工期 连廊、管廊钢结构完成,2025年7月25 日前具备外场连廊、管廊管道工程安装条件。 节点八、市政工程施工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315日历天,开工日期:2025年4月20日,竣工日期 2026年2月23日。 1、2025年6月8日临时道路施工完成; 2、2025年10月10日给排水管网施工完成; 3、2025年9月15日消防等综合管线施工完成; 4、2026年1月28日路面铺油施工完成; 节点九、绿化工程施工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6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1日,竣工日期 2026年1月19日。 二标段: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2月18日 1.节点一、桩基计划工期: 2.总工期3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4月20日,完成日期:2025年5月19日 节点二、M2电芯车间主体施工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 2025年5月10日,完成日期 2025年10月6日 1、2025年 6月8日基础工程(含回填土)完成; 2、2025年 7月8日主体钢梁、钢柱安装完成; 3、2025年 7月28日屋面檩条、彩瓦安装完成; 4、2025年 8月17日地坪施工完成; 5、2025年 9月11日外墙板安装完成; 6、2025年8月28日具备机电安装及洁净工程进场条件; 节点三、P1污水站主体施工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67个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 2025年6月9日,完成日期 2025年8月14日 1、2025年 6月18日基础工程(含回填土)完成; 2、2025年 7月20日主体钢梁、钢柱安装完成; 3、2025年7月25日屋面檩条、彩瓦安装完成; 4、2025年 8月1日外墙板安装完成; 5、2025年8月14日具备机电安装进场条件; 节点四、NMP主体施工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43个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 2025年6月19日,完成日期 2025年7月31日 1、2025年 6月26日基础工程(含回填土)完成; 2、2025年 7月23日主体钢梁、钢柱安装完成; 3、2025年 7月27日屋面檩条、彩瓦安装完成; 4、2025年7月31日具备机电安装进场条件; 节点五、连廊及管廊施工计划工期 连廊、管廊钢结构完成,2025年7月25 日前具备外场连廊、管廊管道工程安装条件。 节点六、市政工程施工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305日历天,开工日期:2025年4月20日,竣工日期 2026年2月18日。 1、2025年6月3日围墙施工完成; 2、2025年5月19日临时道路施工完成; 3、2025年8月27日给排水管网施工完成; 3、2025年9月26日消防等综合管线施工完成; 4、2026年2月18日路面铺油施工完成; 节点七、绿化工程施工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6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6日,竣工日期 2026年1月14日。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个标段 ; 2.7.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联合体投标: 3.3.1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点击查看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点击查看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点击查看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下同)。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点击查看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和**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下同)。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点击查看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除3.3.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点击查看建设厅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点击查看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3-21 08:00:00 至 2025-04-10 09:00:00 通过 **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点击查看.88:9101/xmjy)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A类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点击查看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4-1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5-03-28 17:30:00 (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查看 地址: **火炬高新区(**)产业区翔星路100号恒业楼208-69室 邮编: 361101 电子邮箱: ****点击查看@calb-tech.com 电话: 150****点击查看3902 传真: 0592-****点击查看888 联系人: 吴文瑶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地址: **省**市**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8层 邮编: 510000 电子邮箱: ****点击查看@qq.com 电话: 158****点击查看7177 传真: 020-****点击查看3125 联系人: 温渌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点击查看.88:9101/xmjy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建设局 地址: **市**区厦禾路建设大厦 5 楼 联系电话: 0592-****点击查看504 ****点击查看中心名称: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地址: **市云顶北路842****点击查看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点击查看186、 0592-****点击查看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