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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银河校区走廊及连廊安全提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银河校区走廊及连廊安全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三八街道金方世纪城31栋206室
中标(成交)金额:16817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点击查看银河校区走廊及连廊安全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4-6号楼,每号楼的二楼、三楼、四楼走廊南侧单独扶手加高28cm,西侧安装金属窗、拆除原连廊不锈钢栏杆及利用原有不锈钢栏杆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25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晨晨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点击查看01111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点击查看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联系方式:153****点击查看626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 **市**区银河四路
联 系 人: 尹校长
电 话: 188****点击查看0186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
项目联系人: 姚工
联系方式: 153****点击查看6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