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29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650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415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29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650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415条
立即监控
项目概况
新明乡水毁设施修复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点击查看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8日08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新明乡水毁设施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7万元
最高限价:306.197473万元
采购需求:新明村**2乘11.5米普通钢筋混凝土现浇空心板小桥,桥梁全长29米,全宽4.5米,水毁挡墙基础加固,长度68米,均高1.5米;招桃村水毁挡墙修复**108米,高度2.5至6.5米;波形梁钢护栏拆除安装100米。**直径1.0米钢筋砼圆管涵2道,总长15米,团结组污水管道修复515.6米;**污水井22座;水泥路面挖除修复2530.0平方米;葛湖村包家组:道路硬化661.89米,厚度18厘米,宽度3至3.5米;土石方开挖2100立方米;**C20砼矩形盖板边沟164米;**波形梁钢护栏284米;**DN300过路PE排水管45米,王义组:水毁挡墙修复341米,高度1.5至3.5米;道路清表整平1831.8米,宽度3.0米;**直径1.0米钢筋砼圆管涵2道,总长12米;**C30过水路面3处,总面积48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控制价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点击查看公司、不含具备****点击查看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点击查看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总局网站、****点击查看法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点击查看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和《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①供应商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②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交安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点00分至2026年11月18日08点30分
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方式:网站直接下载或登录交易系统下载。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的“投标人”登录口采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采购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08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8日08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工程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区新明乡
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不接受纸质标书),请各供应商自行办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联系方式:0559-****点击查看030,地址:**市**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西侧一楼)后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点击查看980000、0559-****点击查看557),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和加密。
(2)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点击查看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3)项目开启后3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供应商进入交易系统解密(支持远程解密)。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点击查看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点击查看873)提出投诉。
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点击查看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新明乡
联系方式:0559-****点击查看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区甘棠镇北****点击查看公司办公楼三楼
联系方式:0559-****点击查看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559-****点击查看677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