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数智经济产业园(食品园6号)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数智经济产业园(食品园6号)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市**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数智经济产业园(食品园6号)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梁数投备[2025]17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点击查看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2.1.1建设地点:**市**区**大道和北滨路交叉口西北侧 |
2.1.2建设规模:园区规划用地面积约18239,建筑总面积77370,地块内含1-6#地块,本次对 1#楼、2#楼、4#-A 楼、4#-B 楼进行装修改造,其中,1#楼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地上1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93.9米;2#楼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地上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44.4米;4#A楼建筑面积0.36万平方米,地上6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35.4米;4#B楼建筑面积0.36万平方米,地上6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35.4米。项目装修区域总建筑面积约25508.06平方米,改造范围为1#楼 1、3 层-18 层、2#楼 3 层-8层、4#-A 楼 3 层-6 层、4#-B 楼 3 层-6 层,室内办公区域套内部分(非楼梯间、电梯间、走廊等公共区域)的装修改造。 |
2.1.3合同估算价:3850.0 万元 |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49 日历天。 |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11月01日 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1日 08:00, |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03月29日 17:00 |
2.1.5其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注: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点击查看公司)。 |
2.1.6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成果文件需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2)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竣工图编制、工程施工、材料采购、设备购置和安装、施工手续的办理、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维修等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 1)项目设计内容:(1)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2)设计专业内容包含室内装修改造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专业配套内容的全部设计工作;(3)后续服务包括: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设计代表按需驻场、设计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配合发包人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消防审图、施工图审查等各类审图及时顺**过。对所有设计内容进行现场交底服务,并辅助协调各施工单位解决技术问题,现场检验各空间的放线情况,对误差进行校核,并出具调整意见。各项评审的专家费用、评审费用及审图费等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设计负责人定期巡视现场。 2)项目施工内容:包括设计所涵盖的所有内容包括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及相关专业的配套附属工程、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等工作。 3)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方案、材料、设备、工器具的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前期需要进行的各项鉴定以及后续需要进行的各项验收、专家论证及审查,项目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 4****点击查看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验收合格后协助业主办理工程项目移交及后续评价工作。 5)包括但不限于过程协调与手续申请、报批报建、施工审批手续、竣工验收归档及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等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 |
(1) |
(2)投标人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经营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A)、(B)项资质条件:(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2、财务要求:2022 至2024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6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上所注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发包人(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证明材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
(B)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或总投资额≥26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的工程造价金额或总投资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设计合同为准;合同中未载明的,可提供项目竣工验收证明书或施工合同。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二份材料缺一不可。二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证明材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
(C)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6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上所注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发包人(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证明材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监理业绩 |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三年(含)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600万元的装饰装修EPC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上所注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发包人(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
(B)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含)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或总投资额≥26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的工程造价金额或总投资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为准;合同中未载明的,可提供项目竣工验收证明书或施工合同。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以上二份材料缺一不可。二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
(C)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含)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6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上所注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发包人(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
7、其他要求: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若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点击查看公司注册满3个月且无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3)拟派施工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点击查看公司注册满3个月且无在建工程;(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必须为投标人业绩,否则不予认可。本段“其他要求”因系统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7条。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本项内容为“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的内容之一:(D)监理业绩要求:近三年(含)以项目总监身份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范围内工程造价金额或总投资额≥26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的工程造价金额或总投资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为准;合同中未载明的,可提供项目竣工验收证明书或施工合同。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发包人(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 自2023年09月23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4年09月23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5年06月23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3日 15:30 时至2025年09月28日 23:59 时在**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4日 9时30 分,地点为**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场)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评标方法 |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市公共**交易网、**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地址: | **市**区广益街道**大道118号益智大厦7楼715室 | 地址: | **市**区石皮巷2号 | 邮编: | 214000 | 邮编: | 214000 | 联系人: | 冯工 | 联系人: | 顾静霞 | 电话: | 0510-****点击查看1630 | 电话: | 131****点击查看6268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点击查看@qq.com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