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疃镇楼坊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孙疃镇楼坊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招标编号:****点击查看)进行如下澄清:
1、第三章评标办法中“3.6.2异常低价规定指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号)规定,建立异常低价评审制度。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推荐前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要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能作出有效澄清、****点击查看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为异常低价,即:****点击查看943.97元*90%=****点击查看649.57 元;
调整为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号)规定,建立异常低价评审制度。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推荐前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要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能作出有效澄清、****点击查看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为异常低价,即:****点击查看943.97元*90%=****点击查看649.57元;
以上澄清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说明为准,给各位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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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