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10.2.1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E 的取值:0.95修改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10.2.1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E 的取值:1 。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10.2.2不平衡报价系数(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H 的取值:0.85修改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10.2.2不平衡报价系数(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H 的取值:85。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点击查看931.70元(大写:壹佰叁拾伍万零玖佰叁拾壹元柒角整)。
4.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调整,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省**市**县鸭子口乡厚浪沱村一组**路1-2号102室
联 系 人:马金瑞
联系电话:134****点击查看0938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陈玉
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1217
联系地址:长阳土家族自****点击查看社区3-80号
行政监督部门:长阳土家族****点击查看建设局
地址:****点击查看档案局大楼9-11 楼
电话:0717-****点击查看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