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星河湾一期2、7、8、9号楼户内装修工程43套装修工程施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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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9-30
广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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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点击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点击查看建设局
发证日期:2025-09-30
建设单位 ****点击查看
工程名称 **星河湾一期2、7、8、9号楼户内装修工程43套装修工程
建设地址 教育园区L-01地块
建设规模 9219平方米 合同价格 2386.67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点击查看**公司
施工单位 ****点击查看
监理单位 ****点击查看**公司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王晓东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张敏杰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代紫念 总监理工程师 吴华烽
合同工期 2025-08-15 ~ 2028-09-30
状态 正常
备注 建筑面积为9219㎡,包含2栋、9栋共43套。质量监督注册号:HFJD****点击查看093001;安全监督注册号:HFJD****点击查看093001。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点击查看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点击查看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点击查看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点击查看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