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人民法院灵地人民法庭零星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清流县人民法院灵地人民法庭零星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4-11-29

招标详情

清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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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9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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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装修类项目招标2次,合作供应商2个,潜在供应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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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点击查看灵地人民法庭零星修缮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查看灵地人民法庭零星修缮项目已由闽高法[2024]115号和****点击查看党组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源省财政专项经费 ,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灵地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预算金额118.889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点击查看灵地人民法庭零星修缮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预算清单及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点击查看899元,K值为8 %,即发包价****点击查看787 元 。

2.5. 工期:12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县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二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点击查看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点击查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4)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点击查看.cn)查询本招标项****点击查看商行****点击查看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2月 03日下午17:30分前提交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县水东路398-35号),逾期视为放弃。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4年 12 月 04 日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参加报名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点击查看政府门户网”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 12 月04 日至 12 月 06 日);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点击查看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点击查看机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清政办【2020】12号文要求,本地注册建筑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

6.2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10%。

6.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明人社〔2022〕159号《**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 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06 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点击查看,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 **县龙津镇碧林北路666号

电话:157****点击查看0119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 **县水东路398-35

电话:0598-****点击查看869 联系人: 小饶

****点击查看中心名称:****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地址:**县**北路536****点击查看广场二楼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招标公告”,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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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装修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共合作装修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福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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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修缮工程, 中标 2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福建, 中标 2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 次, 中标金额 109.38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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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修缮工程, 中标 12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福建, 中标 12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 次, 中标金额 6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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